萬人叢中一回首 作品

第95章 我大宋朝的雜稅(第2頁)

 王安石的變法中,將北宋百姓分為五等,戶等不同,支移的路途距離也不等。百姓可以選擇自己運輸,或是繳納錢或者糧,請人代替運輸,稱為腳錢或腳費。 

 比如山士奇家屬於第二戶等,就要支移三百里,若繳納腳費,則是每石米穀支付三鬥五升。 

 王安石的變法制度很貼心,允許百姓自由選擇納錢或者輸糧,但地方官吏往往強迫百姓納錢,從而再盤剝一手。 

 而百姓家裡的土地,又不完全是種植麥谷等,官府就根據種植產出的不同,要求百姓將土地產出折變為某物或者錢,同樣需要繳稅。 

 簡單來說,比如百姓種植桑麻,就要折變為絹帛,或者折變為錢,王安石變法的本意是採取靈活的徵稅方式,既有利於國家,也有利於百姓。 

 然而落到實際執行過程中,地方官吏仍舊喜歡折變為錢,故而百姓的負擔更重。 

 除了“加耗”、“支移”、“折變”外,民間百姓養牛,病死或者自然老死後,宰殺時還要繳納牛革筋角稅,用以官府製作皮甲、弓弩等,被百姓稱為“牛皮稅”; 

 王安石推行“保馬法”,就變成了民養官馬,要繳納“養馬錢”、“青料錢”; 

 各地官府要修建義倉,本意是在水旱災難時,用以賑濟災民,所以百姓還得繳納一筆“義倉稅”; 

 百姓自家釀酒,要去官方購買酒麴,要繳納“曲子錢”; 

 釀醋,要繳納“納醋息錢”; 

 甚至運送田畝正稅入倉、運送糧食入義倉,還得交“帶鈔發納錢”,也就是入倉手續費; 

 此外禁軍、廂軍頻繁調動駐屯,本地百姓還得繳納助軍米、斛面錢等。 

 山士奇的家中,自他父親去世後,家境便一年不如一年。這讓山士奇也很納悶,他也沒別的愛好,除了舞槍弄棒外,又不喝花酒、又不好賭,怎地這家到了自己手中,卻愈發落敗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