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三章 誤導與提醒(第3頁)
於坤直覺,秦山應該不會幹出這樣的事情,跟砂場老闆打麻將,而且還在外面打,還被人拍下了照片?
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麼秦山也走不到今天的位置上了!
對於戴文昭的質問,有著豐富紀檢工作經驗的於坤立刻給予了反擊:“戴書記,你可能對照片作為證據這一塊的有關法律要素缺乏瞭解,那我就跟你說一下!”
“一張照片如果想要作為證據,必
須具備四方面的屬性!”
“第一是合法獲取性。這個你應該知道是什麼意思。”
“第二是直接相關性,就是照片必須與案件直接相關,能夠證明案件的事實。”
“第三和第四就是照片的真實性和客觀性,就是說照片必須要真實、客觀,不能是偽造或篡改的。”
“在法院庭審的時候,如果一方拿出照片用作證據,法院也會有一個質證的過程,讓另一方發表質證意見,辨認真偽,承認或不承認對方的證據。”
“而我們紀檢部門,在面對這樣屬性的證據時,也會非常慎重的。這就是我之所以那樣詢問秦山書記的理由。”
“戴書記,你不懂這裡面的專業性,所以才會說出外行話。要是你不相信我說的話,你可以向專業人員詢問,或向我的上級紀檢機構諮詢也是可以的,但是,在你沒有弄清楚問題的性質時,還是不要亂說,不要胡亂給扣大帽子才好!”
於坤咔咔咔咔一頓說,臉上明顯帶著不滿神情,把戴文昭說得也是毫無顏面,臉色發灰。
身為縣委書記,現場還有這麼多人,戴文昭肯定不會就此偃旗息鼓,被於坤教訓一頓連個屁都不放。
他當即對於坤說道:“於書記,關於圖片作為證據的事情,我自然很清楚,無須贅述。之所以把這張照片作為證據,肯定是因為它具備作為證據的條件,它是真實的,具備客觀性,具備合法性和相關性。而且,還有人證,能夠證明照片作為證據的那些屬性。”
聞言,秦山舉了下手,對於坤說道:“於書記,我能問戴書記一個問題嗎?”
“好,秦書記,你問吧!”
於坤當即點頭應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