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選之主 作品

第二百六十一章 咱們有什麼事情?(第2頁)

如果程光南堅持要嚴厲處理寇振海等人,無論是組織部還是朱書記都不可能頂著紀委幹。

而自己在縣常委會上所說的那一套,肯定是不管用的。

之所以要推翻常委會上的討論結果,董萬春是希望能夠獲得朱正峰的支持,有了市委書記的支持,然後在走紀委和組織部這一關,就屬於下行。

就如流水,肯定會少很多阻力。

沒有了朱正峰的支持,再通過組織部和紀委的有關程序上行,已經難如登天了。

董萬春坐在椅子上,一根接一根地抽菸。

他已經放棄了往上走程序的想法,他不可能讓市常委會再召開會議討論自己的對錯問題。

那對自己是非常危險的,會造成巨大的不良影響。

雖然,寇振海那邊很難交待過去,但是與自己的前程比起來,又顯得微不足道了。

他現在需要考慮的是,怎麼能讓寇振海和宋世堂接受這個結果而不鬧事。

至於另外七個人,董萬春也管不了那麼多,因為即便是許大業也沒給那七個人打過任何電話,沒有任何授意。

大約半個多小時後。

羅旭拿著按照縣常委會會議決議結果擬定的處理通報到董萬春的辦公室。

“董書記,關於河口鎮宋世堂、寇振海等九人誣告事件的處理決定已經起草完畢,請你審閱、批示!”

儘管董萬春在常委會議上明確表明態度要上報到市裡,然後再做決定,但羅旭還是把這份文件拿了過來。

事情可以壓在董萬春那裡,但是不能壓在紀委這邊。

他不把這份文件拿給董萬春,那就是他沒有履行程序,球就還在他的腳下。

只要拿過來,不管董萬春是什麼態度,那麼程序走到這裡,下一步能不能走下去,羅旭這邊已經沒有任何責任了,所有的責任都在董萬春這裡。

董萬春此時已經沒有了常委會議上的飛揚跋扈,他心平氣和地接過文件,並且讓羅旭坐下。

“羅書記,坐下,那有水,自己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