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青菜也要放辣椒 作品
第13章 立個字據(第3頁)
他倆為什麼能這麼快就答應,賠給陳帥一千塊這麼多錢?
不就是想著等他傷好了,可以從他身上弄回來嗎?
錢是傻柱給的,易中海是唯一的見證人,在場沒有第四個人看到。
到時候只要陳帥的傷一好,他們倆就可以一口咬定,傻柱沒打過人。
然後以陳帥有大額來歷不明的的收入作為要挾,這錢還不是隨隨便便就能拿回來?
但是,現在陳帥要求立字據,所有的後續計劃就直接胎死腹中了。
而且現在這會兒,他們還不敢反悔。
人是昨天打的,看到的人也是大把,現在傷還在身上。
如果陳帥真去報案,隨隨便便就可以查到傻柱頭上。
易中海跟傻柱對視一眼,半天沒說話。
“你們到底商量了個什麼玩意兒?”
“賠錢不賠錢就一句話的事。”
“怎麼錢都帶來了,又磨磨唧唧的。”
“哦!”
“是不是你們真的想先賠錢再誣陷,你們還真夠歹毒的啊!”
“那就算了吧!我直接報公安得了。”
陳帥說著就一臉氣憤的往外面面走去。
“陳帥同志,誤會誤會!”
“你不要著急,我們這不是沒立過這樣的字據嘛!”
“一時之間沒反應過來。”
“我們這就賠錢立字據!”
易中海聽到公安兩個字,就有點發麻。他一下就拉住了陳帥,往他家裡去了。
“早這麼說不就完了?在這等著。”
陳帥也就順勢退回自己家裡走到裡間,拿了紙筆出來,看是寫賠償協議。
“你們自己看看,沒什麼問題就簽字畫押吧!”
“你作為見證人,也要簽字畫押。”
很快陳帥就寫好了,遞給了易中海。
易中海接過去仔仔細細的看了一遍,就給了傻柱。
協議的內容清晰明瞭,就是寫明瞭,傻柱毆打了陳帥,使他重傷。
傻柱自願賠付一千塊錢給陳帥,作為他治傷的醫藥費。
如果以後傻柱再因為這事找陳帥的麻煩,陳帥可以憑這個字據狀告傻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