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狄公出手,皇帝也得繞著走(第3頁)
狄仁傑引用的條款是什麼意思呢?
即便是盜伐林木,卻也是有區別的。
園陵,這指的當然是皇家的陵墓,這一點是沒錯的。而他人墓塋呢,這指的就是普通人的墳塋了。
也就是說,從法律規定上來講,已經把皇家陵墓和普通人的墳墓給區分了開來。
如果你盜伐了皇家陵墓中的樹木,你就要被判徒刑兩年半,而普通人的陵墓就沒有那麼大的罪過了,只需要被打一百仗就可以被放出去了。
也就是說,按照唐律的標準規定,兩位將軍也絕對罪不至死,最多是徒刑。
而唐律為了給有身份的達官貴人們開一個後門,還特地的給了一個減刑的條例。
五品以上的官員,他們的官職可以抵充兩年刑期!
而權善才是正三品,範懷義是從四品,都是屬於可以以官職換取減免刑罰的範圍。
所以,狄仁傑認為他們不該死,這並不是他同情他們,而是因為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
他們兩個在第一輪論辯當中,分歧是在罪名的認定之上,當李治話音剛落,李賢就衝了進去。
“聖人,天后,兒臣也想看看熱鬧!”
“看……看熱鬧?”
“誰讓你來的?!”
李治本來就是滿臉不悅,看到李賢,就更嫌棄了,你小子,有什麼資格參與這件事?
再說了,這是誰給你通風報信的?
當李治看到李賢身後,鬼鬼祟祟的一名大理寺丞的時候,也就找到了答案。
乖乖!
這些人,這是看準了朕身體不行了,居然這麼快就投靠太子了?
就知道!
他就知道!
這些大臣,不過都是些見風使舵的壞種!
不能相信!
一個都不值得信任!
“啟稟聖人,兒臣聽說,聖人發怒,一時就心急如焚,兒臣實在是擔心,狄卿辦事不妥,惹怒了聖人,傷了聖人龍體。”
“所以,一時情急,就來看看了!”
哈!
哈哈哈!
真是睜眼說瞎話啊!
裴炎都笑了。
他從沒有想過,李賢竟然可以說出這種噁心人的話來。
擔心聖人?
他明明是擔心狄仁傑!
呵呵!
聖人英明神武,豈能看不出?
李治當然看得很清楚,但是,李賢打死也不承認,他身為皇帝也不好直接拆穿他。
倒是裴炎……
他有沒有想過,他這一天下來,立場有過幾次轉變?
他,到底是哪個部分的?
他自己說得清楚嗎?
腳踩兩條船,哦,不,是三條船!
什麼?
三條船?
除了武媚娘和李賢,還有哪一條船?
當然是天皇李治了!
裴炎就是那種人咯,他雖然是投靠了武媚娘,並且時不時的還給她籌謀劃策。
但是呢,他對李治這位大唐正牌皇帝也並不是完全放棄的。
只要利益一致的時候,他還是願意擁護李治的,畢竟,李治不是還沒死,沒有糊塗嘛。
大唐權柄的一半可還在他的手裡攥著呢!
這可不能忽視!
“狄卿,你繼續說。”
李治坐了下來,也沒有再理會李賢,唐宮不是戒備森嚴的明宮,人員的往來,包括皇帝陛下,出宮遊玩,參加各種活動,都是極其常見的。
甚至於,上元節的時候,偷偷跑出去和百姓們一起同樂的事情,也幹過不知道多少次。
所以,李賢出現在這裡,倒也不是多麼難以接受的事情。
更何況,太子要對朝廷大事發表看法,別人似乎也不能說什麼,李治也是可以容忍的。
經歷了小小的風波之後,對戰終於再次開始了!
“聖人的想法,微臣都知曉,可是,古時的明君聖主,處斷類似的案件的時候,無一不是手下留情的。”
“漢文帝時,曾有盜賊偷盜霸陵玉環被衛士逮個正著,漢文帝也是出於親情的考慮,立刻就決定要株連九族,可是廷尉張釋之就勸阻他,法律規定,此種刑罰,應判棄市,如果因為此人盜竊了皇帝陵墓的陪葬品就被判處棄市,那麼,將來有人盜竊了陵墓的一抔土,又將如何處置?”
“漢文帝思慮良久,最後還是同意了張釋之的建議。”
李治還未反應,李賢就已經在一旁頻頻點頭了,玉環盜竊案是法律史上一個很經典的案例。
它推崇的就是以法律規定為尊,尊重法律規定的精神。
雖然,皇家陵墓的等級確實很高,而皇帝在一國之內是具備絕對特權的。
但是,既然法律已經對該類案件有了相關規定,那麼,就要按照規定來判罰。
說到漢文帝,那可就厲害了。
你要知道,在歷朝歷代的皇帝們心中,什麼文景之治的地位可比小野豬的開疆拓土地位要高得多了!
文帝、景帝是古代賢君的榜樣,也是打樣。
這是一定確定的了,也是滿朝文武口中的咒語,他們但凡要勸誡皇帝,總是以文帝景帝入手。
長篇大論,哼哼唧唧。
而皇帝們的反應呢?
又會是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