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生水起 作品
第1605章 師父沒教我,怎麼跟電幹
現在大家總提到的大記憶恢復,在九十年代確實存在,但並非可以隨意使用。它並非刑偵的常規手段,而是在掌握確鑿證據後,嫌疑人拒不交代的情況下,才會被謹慎地啟用。畢竟,這種手段存在誤判的風險,一旦誤用,後果不堪設想,相關人員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一部名為《三大隊》的電影就深刻地說明了這一點,僅僅因為踹了一腳,整隊人都受到了牽連。後來,隨著一位著名女偵探的崛起,她公開反對這種刑訊逼供的方式,最終促使大記憶恢復技術被全面禁止。
鄭金民等人對勞衫使用的,是一種被稱為“肉夾饃”的刑訊手段。他們將兩本厚厚的書墊在勞衫的衣服裡,然後用警棍猛擊他的胸口。這樣一來,外表看不出傷痕,但力量卻透過書籍傳導到勞衫的內臟,造成更劇烈的疼痛。
除了“肉夾饃”,還有“窩裡槓”,原理大同小異,都是利用外物增加打擊力度,卻不留下明顯的傷痕。此外,還有“滾地龍”、“開花裡脊”、“熬鷹”等等,這些殘酷的刑訊手段,目的只有一個——撬開嫌疑人的嘴。
勞衫自幼在少林寺習武,身體素質遠超常人。兩棍子下去,他就明白了對方的意圖。他迅速調整呼吸,調動內勁護住五臟六腑,將警棍的衝擊力化解於無形。他冷冷地盯著鄭金民,眼中充滿了蔑視。十來棍子下去,換做普通人早已癱軟在地,可勞衫卻像沒事人一樣,嘴角甚至還掛著一絲冷笑,輕蔑地吐出兩個字:“就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