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炒小黃瓜 作品

第 15 章 我在你的身上聞到...(第2頁)

 “你對每個人都這麼說嗎?”

 “當然不是。”他微笑著搖搖頭,“我只是聽見了您靈體的聲音。它對我說,您最近特別煩悶。噓……”

 他看著她,忽然做了一個噤聲的動作,“您別說話,讓我猜猜,您並不屬於這裡,對嗎?”

 薄莉心臟一陣緊縮,竭力裝作若無其事:“為什麼這麼說?”

 “您的靈體告訴我的。”他說,“我們邊走邊聊吧。忘了自我介紹,我叫勞倫斯·博伊德。”

 “博伊德先生。”薄莉對他點點頭。

 “靈體是非常敏感的,”博伊德說,“只有溫柔細心的人才能跟它們對話,所以這一行女性居多,但也不是沒有男性,我就是一個例子。”

 他的語氣確實十分溫柔:“它們並沒有人們想象的那麼兇惡,相反,脆弱又柔軟,就像黃油一樣。”

 薄莉假裝受教。

 博伊德帶她去看他拍的靈異照片,都是一些看似平常實則令人毛骨悚然的黑白照片。

 比如,一個女子端坐在照相館,身後是模糊黏稠的白色幽靈,正親密地糾纏著她的脖頸。

 可能是為了保護女子的隱私,女子的臉龐被鋼筆塗黑了。

 “這是我的一位女客,”博伊德說,“那個幽靈是她死去的情人,一直對她念念不忘,總是來找她。但幽靈跟正常人接觸,會給正常人帶來難以估量的厄運。”

 他視線下移,直勾勾地望向她的脖頸:

 “就像您一樣。幽靈會在那些人的身上,留下極其粗暴的印記。您一定是走投無路了,才想到來找我,對嗎?”

 糟糕!

 薄莉懊惱,她忘記給脖子繫上絲巾了。

 博伊德一邊說,一邊伸出手,似乎想要觸碰她的脖頸——距離她皮膚僅有一釐米時,他猛地收回了手。

 “抱歉,”他說,“我在你身上聞到了幽靈的氣息。你的靈體很害怕,甚至試圖向我尋求庇護。這很少見,除非害怕到極點,否則靈體絕不向外人求助。”

 “……唔,”她試圖含混過去,“我在意的不是這個。怎麼說呢,我認識一個人,他來自一個很遠很遠的地方,可能需要一些特殊儀式才能回去。你認識對這方面有研究的人嗎?”

 博伊德搖了搖頭。

 “但我可以幫您留意。”他雙手遞上一張名片,深深看了她一眼,“除此之外,有任何需要,請隨時聯繫我。我就住在這裡。”

 可能是心理作用。

 博伊德說話的時候,她忽然起了一身雞皮疙瘩,平白生出一種被什麼盯上的顫慄感。

 有人在看著她。

 或者說,不是人。

 對方的視線危險,鋒利,散發著不祥的寒意,跟博伊德口中的幽靈一模一樣。

 薄莉幾乎遍體生寒。

 應該是埃裡克留下的……後遺症。

 過幾天就好了,她想。

 作者有話要說

 女扮男裝的爽點,怎麼可能是男主糾結自己喜歡是男是女呢。

 而是在極端保守的時代,女主穿褲子,等於穿內什麼褲滿大街溜達,跟別的男的稱兄道弟沒有社交距離,每一個無意間的舉動,都能把男主活活氣死。這才是女扮男裝的爽點啊!

 當然,這一章能把埃裡克氣死的伏筆不止這一個。

 順帶一說,埃裡克知道薄莉是女孩的描寫,在第五章。

 再問我要難過了啊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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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謝大家對我的支持,我會繼續努力的!

 不管怎麼說,她終於洗到熱水澡了。

 酒館的浴室比她想象的大,浴缸裡灑了香水,散發著濃烈的薰衣草香氣。

 旁邊擺放著各種洗浴用品——香皂、頭油、海綿、毛巾、洗臉巾、梳子、雪花膏和科隆香水。

 薄莉用海綿抹香皂,足足搓洗了一個多小時,才從裡面出來。

 這是她穿越以來,第一次有種毛孔通暢的感覺,渾身上下彷彿輕了三斤。

 她一邊用毛巾擦拭溼發,一邊琢磨著,怎樣才能讓埃裡克也去洗個澡,回到房間後,卻發現他已經不見了。

 她早已習慣他的神出鬼沒,沒有多想,只希望他半夜不要又拖一個人回來。

 說起來,她終於看到了這具身體的相貌。

 跟現代的她很像,甚至可以說一模一樣——她爸爸是法國人,她遺傳了他的高鼻樑、深眼眶、白皮膚,以及鼻子上幾點不明顯的淺褐色雀斑。

 唯一的區別是,現代的她是黑髮,這具身體是紅髮。

 ——確切地說,是薑黃色。

 只是某些光線下,會呈現出浮豔的紅色。

 薄莉大概知道,這具身體為什麼要女扮男裝了。

 紅髮人,尤其是紅髮女性,一直飽受歧視。

 契訶夫的小說裡,甚至明確寫到,“紅髮女人狡猾,虛偽,惡毒,陰險”。

 儘管這句話的諷刺意味居多,但確實證明了當時對紅髮女性存在諸多偏見。

 薄莉始終不知道,原主的母親為什麼要把原主打扮成男孩。

 但她願意相信,這是一種保護,而非重男輕女。

 之前買的裙子都被鋪在床上。

 薄莉順手拿起一條印花裙子,換在身上。

 她的頭髮很短,還沒到耳朵,但換上裙子後並不顯得違和,反而顯出幾分利落的野性。

 戴上粗呢女帽,在下巴綁上繫帶,薄莉覺得就算自己現在走出去,也不會有人發現,她是住在這裡的“克萊蒙先生”。

 這個時代,不是沒有女性公開穿男裝,但都是在劇院或馬戲團表演的藝人,上不了檯面。

 真正的淑女是不會穿褲子的。

 對她們來說,褲子僅存在於裙底之下,是絕對的隱私與禁忌。

 穿褲子,就好比當眾裸-露大腿,只有跳康康舞的女郎才會把自己襯褲露出來。

 觀眾愛看男裝麗人的表演,也是因為如此。

 臺上的女性,自以為衣冠整齊,成為了女性化的紳士。

 實際上,在臺下觀眾的眼裡,她早已是不著-寸-縷。

 可惜埃裡克不在這裡,不然她真的很想試探一下他對女裝的態度。

 在此之前,他只知道她是女孩,並沒有看過她穿女裝的樣子。

 也許,她的吻對他的作用微乎其微,就是因為她沒有換上女裝?

 薄莉恨自己看完《歌劇魅影》的小說後,沒有把這本書緩存下來,而是順手刪掉了。

 不然這時,她可以拿個筆記本,一邊看一邊整理原著的細節,最好順手寫個攻略出來,以防某天記岔了某個細節,不幸死在埃裡克的手上。

 不對。

 誰說沒有原著,就不能寫攻略呢?

 薄莉不知道自己要在這裡待多久。現在,她還記得原著的細節,但是一年、兩年、五年……十年後呢?

 誰知道那時候她還能不能記住?

 想到這裡,她立即拉開客房書桌的抽屜,翻到一個空白筆記本,用鋼筆寫了起來。

 她不擔心埃裡克能看懂——他再聰明,會的語言再多,也不可能看懂簡體字。

 簡體字的來源複雜,儘管現在已經有了雛形,但距離現代的簡體字,還缺乏上百年的演變與革新。

 除非他再找一個華人,一個字一個字給他解讀,否則靠自己讀懂的概率為零。

 薄莉先是寫下了原著的劇情梗概,又標註了原著跟音樂劇、恐怖片的劇情差異,最後告誡自己:

 如果他要殺你,化解危機的最好辦法是,親吻、擁抱,以及任何肢體接觸。

 她思考片刻,繼續寫道:

 一、現在是1888年10月下半旬,迄今為止,你還沒有見過他的長相,但不管他長什麼樣子,都不要害怕他的長相,也不要露出震驚、厭惡的神情,否則會發生非常恐怖的事情。

 二、要儘可能同情他的遭遇。

 但他非常危險,也很少說話,你要學會旁敲側擊,多同情跟他有類似遭遇的人。

 三、這不是原著版本,也不是音樂劇版本。

 他的危險性和警惕性不可估量,可能會做出非常極端的事情。即使你現在已經謹慎、謹慎、再謹慎,還是數次差點死在他的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