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2 章 魔戒(29)
大山之心也被稱為阿肯寶石,是一塊完美無瑕的珍貴礦藏。
它自孤山深處被挖掘,只有成人手掌大小,卻頗為沉重。它剔透純淨、不含雜質,閃耀著明亮的光輝,也反射著多彩的光,像一顆墜入山間的星辰。
它不帶絲毫魔力,也不含特殊祝福,它只是大地之母孕育出的一個奇蹟,埋於礦山之中,沉在岩石之下,直到被矮人發掘、鑲嵌於王座之上,成為王國意志的象徵。
“沒有魔力?”
“沒有。”
大山之心不是精靈寶鑽,它天生地養、源於自然,未經過魔力的錘鍊和神聖的祝福,一分一寸都是天然野性之美。
吞下它或許不會有任何助益,可捨棄它會讓龍牽腸掛肚,生理上。
左右不吃進肚子裡不安心,阿薩思打算吃了試試。
萊戈拉斯:“如果你吃了阿肯寶石,或許矮人會被你氣死。索恩年邁,活不了多久了。”
阿薩思咧嘴一笑,露出鋒利的牙,展現著掠食者的猙獰:“那又如何?我是龍,看不慣我大可以來挑戰我,否則,矮人管不了我吞寶石。”
她甚至連人都算不上,還指望拿世俗的一套看待她,多麼可笑。
既然索恩老了,那該死就怎麼死,跟她有什麼關係?如果她吞了寶石矮人就被氣死,那也是他們心態不好,境界不開闊,格局打不開而已。
大山之心存在多少年,矮人壽命能有多少年,他們自認為是礦藏的主人,殊不知在礦藏眼裡,他們只是它的過客。
阿薩思:“怎麼,你在可憐矮人?”
萊戈拉斯當然不會,精靈心寬,但不代表不記仇。索恩用他母親的遺物誆騙了他父親的事,他記著呢。
“命運由自己選擇,輪不到我去可憐他人。”萊戈拉斯道,“我只是擔心你,阿薩思……矮人的仇恨會世代傳遞,你吃下阿肯寶石,他們會一直針對你。”
阿薩思淡定:“他們不敢直面史矛革,也不敢直面我。”
孤山換了新的主人,矮人就不再擁有這片領地。如果她擊敗了史矛革,那孤山就是她的。想怎麼使用領地和財寶,只有她說了算。
阿薩思:“我曾在北方山脈被孵化,破殼後遇到了矮人的軍隊,我沒有出手,而是選擇了離開,他們也沒有傷害我。”
“離開意味著放棄,放棄領地與資源。所以,即使矮人帶走坎庫斯的一切我也從不過問,因為這是自然法則。”
也是無聲的規矩。
“如果孤山迎來龍戰,而矮人不甘放手,那我會燒了他們,一個不留。”
萊戈拉斯明白了她的態度:“我會跟你一起前往孤山,史矛革是巨龍最後的君王,戰力不輸安卡拉岡,萬一……”
他沒能說下去,阿薩思當著他的面凌空劃開一道縫隙,伸爪入內,巴拉出一大堆財寶和古碑。
萊戈拉斯瞪大了眼:“這是哪來的?”不對,這不是重點,“你學會了空間魔法?”
阿薩思點頭,又搖頭:“我花了一百年,只學會了開闢空間。”
她在學習空間術上並沒有天賦,只是足夠努力。好在她能活很久,而只要活得久,她總會出造詣。
不急。
阿薩思嘩啦啦地倒出大量財寶:“你喜歡什麼都帶走。”
精靈應該像寶鑽一樣閃閃發光,比起耀眼的凱蘭崔爾,萊戈拉斯總有點“灰撲撲”的,像只剛打完滾的小狗。
萊戈拉斯被一堆金幣的大浪送走,被埋前,他努力地伸出手:“我什麼都不要!我的鎧甲和箭矢,都是用你的鱗片打造的……快拉我一把阿薩思!”
爬不出來了。
“晨星可以吃!往上飛、往上飛就行!”
終於,阿薩思體貼地把他扒了出來。
其實,龍比任何生物都記仇,尤其是在小夥伴迴避了她一開始的問題後。怎麼,晨星吃不得,你還可惜上了?是晨星重要還是朋友重要,你不夠朋友啊。
呵,就當著你的面吃。
*
復歸密林,阿薩思沒急著飛往孤山。
她在龍穴中挖寶、選材,翻出一堆秘銀製品,又添上不少年代久遠、富含魔力的祭祀用具。
掂了掂重量,她揣著它們尋了處水源。在一眾精靈好奇的眼神中,她吐出龍焰將它們全部燒化,又伸出爪子、半點不怕燙地將它們搓扁捏圓,直至團成一個球形。
“它在做什麼?”
“給自己做一個玩具?”
目前來看是這樣,可當阿薩思對著一顆火球念出龍語,又施加了一重重空間魔法後,活得長的辛達精靈面色一變。
銀龍學會了空間魔法,也學會了匠人的鍛造術,配合龍焰和魔法,還有比它更強大的“鑄造師”嗎?
沒有了。
銀龍可不是在做玩具,而是在鍛造空間物品。唯有打造出一方獨立空間,它才能將分出去儲存物品的魔力收回來。
不然,沒有特製的空間容器收納物品,它一旦進入戰鬥造成力量波動,被它塞進亞空間的物品就很容易在空間波動中流失,再也找不回來。
收回魔力、龍穴外置,它是在為龍戰做準備。只是,為什麼要打造成一個球呢?誠然球體的結構最牢固,可每天抓握在手中……真的方便嗎?
空間球一成,阿薩思衝它吐出一口冰息降溫,試了試手感相當滿意。
她抓著它在水中滾了幾圈,不沾水;又推著它滾上草皮,不粘土——它散發著秘銀柔和的光輝,如一顆完整的月球,有著極強的魔導性和強韌度,是她所需之物。
當她將它握在手裡,心頭湧起無限的滿足。似乎,她就是缺了這麼一顆球。
飛回龍穴,她將庫藏挪入其中,騰出了一大片空闊的土地。
之後,她像是在黃金森林時一樣,先用龍焰燒過腐土,再用爪子犁一遍地。她找到萊戈拉斯詢問行路面包的配方,誰知對方還真搞到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