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肝媽 作品

第 93 章 魔戒(20)


 長途搬運是一項艱苦又單調的工作。

 來回往復、日曬雨淋、風餐露宿——數趟下來,阿薩思乾脆把它當作了一場修行,歸入鍛鍊計劃,日復一日地強健體魄、訓練能力。

 應她的要求,精靈為她編織了三隻大筐,一隻叼在嘴裡,一隻掛在頸項,一隻抓於後肢。

 每當她食用完龍肉,便會抓起空筐飛向深淵,前往龍穴斂財。不久,她會帶回三大筐金子填進密林的龍穴,鋪成舒適的床墊。

 躺在黃金上,啃食巨龍肉,阿薩思難得享受了一段愜意的時光。

 或許是龍肉蘊含著黑暗力量的緣故,它們不易腐爛,倒是成了她現階段的口糧。不僅沒誰敢跟她搶食,精靈還會把撿回來的龍肉帶給她,全部。

 陶瑞爾告訴她,龍肉與巨蛛一樣會逸散力量、侵蝕森林和水源,與其留它們在外腐蝕土地,還不如撿回來喂龍,畢竟精靈閒著也是閒著,總得找點事做。

 順便,她還給她帶來了一條生財之道。

 “阿薩思,對於深淵領主的鱗片和爪牙,你想怎麼處理?”

 能怎麼處理?能吃就吃,吃不了就扔。

 陶瑞爾:“矮人和人類願意花重金交易龍鱗、龍骨和龍牙,如果你願意的話。”

 阿薩思難以置信,被她吃剩的殘渣居然還能拿來賣錢!對方還願意出重金,到底是她見識少還是對方認知不高?

 驀地,她想起了被她扔在火山的龍鱗和舊皮,難不成被她拋棄的“低硬度”舊物也能拿來換錢嗎?

 阿薩思不知己富:“巨龍身上的東西很值錢嗎?”

 陶瑞爾失笑:“一枚龍鱗能換五十個金幣,龍牙和龍骨的價值更高。”

 在一頭巨龍面前談巨龍值多少錢,總感覺頗為冒犯。陶瑞爾本不想多說,誰知阿薩思適應良好,還問起了貨幣和物價相關的問題。

 她對“價值”的概念很籠統,只知金幣能吸引巨龍,卻又覺得它不應該只吸引巨龍。

 她需要了解,然後再判斷該怎麼利用。不然,這些金幣就對不起她一趟趟搬回來的價值。

 陶瑞爾:“在很久以前,所有人以‘以物換物’的交易為主,可這種交易很容易引起衝突。為阻止不必要的惡鬥,矮人與人類合力打造了錢幣……”

 精靈對錢幣的誕生和使用並不上心,只是用的人多了,他們也跟著用而已。

 即使三個紀元下來,錢幣已成為硬通貨,是財富的象徵,可在精靈眼裡它們依舊只是個工具,並對儲存錢幣毫無興趣。

 原因無他,錢幣對精靈來說不是恆久之物。

 也曾有精靈儲存過錢幣,還是金幣,誰知才過了區區五百年,他出去遊歷時才發現自己的積蓄變成了“古幣”,用不了,得重鑄才行,因為金幣上雕刻的頭像人物早沒了,該人物象徵的王朝也在三百年前覆滅了。

 從此,精靈對錢更不上心,他們就沒見過這麼沒價值的東西。

 真有需要,他們會挑一件幾百年前的收藏去換錢,錢還來得非常容易。

 陶瑞爾:“五十年前,一個金幣能換十個銀幣,現在能換十二個銀幣。在人類眾多的地方,一份簡單的餐食需要一個銀幣,一把劍或一張弓需要一個金幣。而在霍比特人居住的夏爾地帶,金銀幣不太通用,因為他們依然保留著先祖的習慣,喜歡跟人以物換物。”

 在陶瑞爾的解說中,阿薩思總算意識到自身擁有著多大的價值。簡言之,她活著就是一座移動的金山,隨便拔一片鱗都是金子,走哪兒都不會缺錢花。

 她悟了,原來不是巨龍喜歡財富,而是財富選擇了巨龍。

 阿薩思:“陶瑞爾,龍鱗一類的物品交給你們處理。”

 她告訴她,如果精靈有需要,想取用什麼無需經過她的同意,她並不在乎這些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