稚楚 作品

第 84 章 少年日記(第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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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cb園區時,陳韞被簇擁著。

 誠弘是國內數一數二的娛樂公司()?(),

 而陳韞作為二代()?(),

 背景強硬,皮相也不錯,曝光一直不少?()_[(.)]???$?$??()?(),

 他在大眾面前始終維持著溫和的貴公子形象——這也是誠弘的營銷之一。因此()?(),

 這裡的大部分人都認得出他。

 而他也偽裝出謙遜有禮的樣子,大手筆買了高檔甜點犒勞工作人員,無論走到哪兒,都在微笑,就連偶遇備採的redream,看到父親的情人阿丘,他也十分體面,彷彿從未和這位吉他手有過任何的瓜葛。

 這張假面只在遇到兩個人時發生了碎裂,其一是南乙,其二則是秦一隅。

 後者,他是在路過排練室時遇到的。隔著玻璃窗,他清楚地看見秦一隅就坐在裡面,叼著根棒棒糖,正在聽另一個吉他手彈琴。

 明明過去很多年,可他如今的模樣,和高中時幾乎沒分別,吊兒郎當,漫不經心,笑起來也沒個正形,無論做什麼,都會被一群人包圍。

 陳韞向來都不懂,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莫名其妙、毫無緣由地喜歡這個人,因為這張臉?還是所謂才華?但他最不懂的,還是南乙為什麼會一直跟著他。

 明明誰都不放在眼裡。

 從小,陳韞就知道,他和其他人不是同一階層,而這一切都是父親給他的。母親生下他沒多久就離婚出國定居,唯一的親情寄託只剩下父愛。他很崇拜父親,卻又痛恨他從不回應。

 從小,陳善弘就會毫不避忌地帶男人回來,兒時的陳韞還不懂,直到十歲那年親眼撞見。一種扭曲又恐懼的心理像蛇一樣從心口往外鑽,爬上來,纏繞住他的脖頸,令他窒息。

 可他什麼都做不了,只能一次次看著父親帶回不同的男人。有時候他甚至會分析他們的共同點,探尋父親的喜好。

 他發現,父親似乎很喜歡搖滾樂手,再不濟就是歌手,這些男人通常有不錯的皮囊和一副好嗓子。

 跟鳥兒一樣。

 於是他開始養鳥,各種各樣的鳥,臥室裡、花園裡滿是金絲鳥籠。但有一天放學回來,他發現所有的鳥都死在了籠子裡。

 是毒死的。

 “它們太吵了。”

 這是陳善弘面對哭到歇斯底里的陳韞,給出的唯一回應。

 他不敢反抗,只能花錢在學校附近租了個房子,偷偷養,而且比之前更多。在家他總是誠惶誠恐,所有脾氣都在學校發洩出來,帶著一幫狗腿子,四處找麻煩,因為他知道,無論他做多麼離譜的事,他爸都會替他擺平。

 這算是愛他的一種方式吧,陳韞想。

 很普通的一個午休,和往常一樣,他來到學校的樹林——這裡是鳥最多的地方,只是這次,他看到一個瘦小的陌生身影,坐在他常坐著的長椅上。濃綠的樹蔭下,那個男孩兒攤開的手掌、肩膀,甚至頭頂上,都是褐色的小麻雀。

 他在餵食。

 陳韞怔愣在原地,看了很久,當那人扭頭,伸出手指逗弄肩膀上的鳥時,太陽光斜斜地落下來,一連串如夢似幻的光暈,好像都落在他眼裡。

 一雙淺色的瞳孔,令陳韞想到杜鵑鳥。

 第二天,他找到這個人,剛入學的初一學生,名字和眼睛一樣特別,叫南乙。

 第一次接觸是在食堂,他拉住南乙,想逗逗他,以為他認識自己,他也想象過很多種會發生的狀況,但怎麼都沒想到,這人竟無視了他。

 瘦瘦小小,像只鳥一樣的傢伙,居然對他視若無睹。

 這激怒了陳韞,他開始挑釁,嘗試用更過激的言語,可無論他說什麼,做什麼,南乙都彷彿看不見他。

 這種絕對的無視,令陳韞想到了被父親對待的樣子。

 於是他開始變本加厲,孤立、嘲諷,午休時去南乙的教室,在黑板上寫下羞辱他的話,把他的書桌搞得一團糟,即便如此,還是一樣。

 他從沒用正眼瞧過他一次。

 某天下午,他帶著張子傑一群人從食堂回教學樓,意外在鏡湖邊發現了南乙。他蹲在草叢裡,手裡似乎捧著什麼。

 和平常一樣,他們習慣性上前,想找茬,但忽然間,陳韞停住了腳步。

 他不走,張子傑一行人也不敢動,先是看陳韞的眼色,又扭頭,盯著不遠處的南乙。

 他捧著一隻黑色的鳥。那鳥似乎受傷了,撲騰著翅膀,沒能飛起來。

 張子傑眯著眼瞅著:“烏鴉?他撿了只烏鴉?真他媽晦氣!”

 誰知一旁的陳韞擰著眉罵了他一句傻逼。

 “那是烏鶇。”

 “烏冬?”

 意料之外地,陳韞沒再繼續靠近,反而轉身就走了。

 張子傑不明白,覺得陳韞只是單純心情不好,想給他找點樂子,於是他跟著南乙,看到他把受傷的烏鶇藏在鏡湖背後那棵玉蘭樹下的灌木叢。在南乙走後,他摸過去,在冬青叢裡找到一個小紙箱,裡面果然是那隻鳥,還有塑料盒裝的麵包屑。

 紙箱上還有一張手寫的紙條——請不要扔掉,我晚上就會把它帶走,謝謝。

 張子傑看了只想笑。他扯掉那張紙條,揉成團丟到一邊,一把抓住了那隻鳥,掐死之後,趁著南乙做值日的空檔,扔到他的抽屜裡。

 為了讓陳韞樂一樂,他拍下照片,洋洋得意地發過去。

 那張照片陳韞是在車裡看到的。那天放學,管家開著保時捷來接,他上了車,就收到了張子傑的消息。

 一瞬間,他彷彿看到了之前被毒死的滿房子的鳥,血液逆流,幾乎無法呼吸。

 隱約間他似乎聽見有人在撕心裂肺地呼喊著什麼,是路邊嗎?他聽不清。那時候的他頭暈耳鳴,盯著屏幕裡僵硬的鳥,渾身無法動彈。

 第二天他將張子傑狠狠揍了一頓,這還不夠,他甚至想找到南乙,告訴他這件事不是他做的,但還沒來得及這樣做,南乙便衝到了他所在的教室,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像惡鬼一樣攥住了他的衣領。

 他雙眼通紅,嗓子卻好像幾近失聲那樣,但還是努力地、歇斯底里地高聲喊著什麼。

 殺人償命?

 什麼意思……陳韞懵在原地。

 不是鳥嗎?那不是我殺的。你在說什麼啊?

 為什麼這麼恨我?為什麼……

 那隻烏鶇的死像是一個預兆。

 南乙愈發無視他,而陳韞沒有任何辦法,只能靠愈發極端的施暴去吸引注意。

 知道他不想告訴自己的家長,他就霸凌到他瞞不下去的程度。

 圍毆,造謠,打他除了臉之外的所有地方,把書撕爛、扔湖裡,在光榮欄單獨把他的照片塗黑,摁在地上踩他的頭,羞辱他最特殊的眼睛,用膠帶纏住他的嘴,把滾燙的菸頭扔到他身上,將洗拖把的水淋在他頭上……

 陳韞近乎癲狂地折磨著這個人,就像他父親從心理上折磨他似的。他試圖讓南乙在痛苦中抬起頭,好好地看一看自己。

 但並沒有。

 就在他以為,這個人根本不是人,他沒有心,不會認真地注視任何人的時候,陳韞意外發現,南乙竟然會跟著另一個人——高中部受無數人追捧、喜歡的秦一隅。

 他不僅跟著,甚至用那雙眼睛仔細、執著地盯著秦一隅的背影,好像一絲一毫的細節都捨不得放過。

 簡直像……愛上了他似的。

 太恐怖了,太噁心了。

 那一刻陳韞簡直想殺了他。

 這種扭曲的關係結束於南乙唯一、也是最後一次反擊。在黑暗的北衚衕,他像瘋子一樣揍他,陳韞竟然在暴怒中感到一絲快活,因為他終於被“注視”了。

 也是那一晚,他忽然意識到,那雙濺滿血的、在黑暗中閃著鋒利光芒的眼睛,一點也不像鳥。而是別的動物。

 但沒等他想明白到底像什麼,南乙就消失了,遠離了這裡,去到了他並不知道的城市。

 而陳善弘對此勃然大怒,認為他丟了陳家的臉,身為上等人,竟然被螞蟻反咬一口。

 擺平一切之後,他開始更加嚴苛地控制陳韞的一言一行。陳韞也不再養鳥,走入自家停滿了豪車的地庫,用飆車找刺激。

 搭乘金錢和權利堆砌的天梯,陳韞以並不出眾的成績走入名校,好巧不巧,開學沒多久,就在社團認識了一個叫李不言的男孩兒。

 安靜,說話輕聲細語,性格軟弱好欺負。

 這都和南乙天差地別,只是他也有雙淺棕色的、微微上挑的眼睛。

 於是那種扭曲的情感復活,被嫁接到新的受害者身上。成年後的他早就品嚐過權利的甜美,於是高高在上地加倍凌辱,扒光李不言的衣服,用打火機燒他的皮膚,把他帶去賽車的空地,讓他舉著自己的裸照站在原地,等著被撞。

 通常陳韞都會恰到好處地停下,饜足地下車,看著顫抖的李不言害怕到淚流滿面。這雙眼睛太適合流淚了,越是哭,越透亮。

 直到某一次,他吸了違禁品,開車的時候出現幻覺,頭暈目眩,沒能控制好距離,撞上了李不言的身體。

 砰的一聲——

 一個活生生的人,變成一副血淋淋的軀殼。

 他的靈魂隨著闔上的雙眼,被吞噬了。

 陳韞清醒之後,嚇得癱軟在地,什麼都做不了。依舊是他的父親派人前了幾句,就輕鬆地把這件事壓下來了。

 他還笑著說:“別害怕,回去吧,替我向你爸帶個好。”

 有人頂包,有人收拾,陳韞事發後直接回了家,連問話都沒有。

 原來這就是特權階級。陳韞睡了一覺醒來,就心安理得了。

 得知李不言變成植物人,他也懶得去看,反正他睜不開眼了。陳韞只是有些可惜,因為後來再也沒找到和南乙相似的人了。

 而因為這些事,他被父親安排專人監視一舉一動,沒辦法繼續折磨人,於是他陷入毒品的漩渦,和那些小明星鬼混。

 只是他沒想到,南乙竟然會再次出現在他的生活裡,而且搖身一變,成了“搖滾樂手”,參加他父親投資的樂隊比賽。

 他想幹什麼?想接近誰?

 陳韞第一時間想到了那個吉他手阿丘。

 這簡直快把他逼瘋了。

 從cb園區離開,陳韞上了自家的車,用近乎崩潰的態度再次對管家說:“讓他退賽,我不想看到他!”

 或許是因為說的次數太多了,甚至不需要說出姓名,管家已經心領神會,和往常一樣,用安撫孩子的方式溫柔但冷漠地告訴他,不行。

 “為什麼!”

 之前管家都會說出各種原因,但這次,他只是沉默開車,望著擋風玻璃外的道路,一言不發。

 雨越下越大,密集地砸在透明的玻璃上,眼前的一切變得愈發模糊。

 濛霧的玻璃鏡片被啪的一聲打開,視野才終於變清晰,快到目的地,南乙減了速,最終將車停在路邊,摘下頭盔。

 他渾身被淋透,每一步都格外沉重。

 在積水中,南乙一步步走到那條斑馬線前,望著對面的人行燈。

 暗到發藍的深夜,綠燈在雨幕中洇開朦朧的光圈,閃爍著,一隻綠色的小人孤獨地、無休止地原地踏步,十一年,都沒有離開過這個路口。

 雨水把這裡沖刷得彷彿一片淨土,唯一能看見血泊的只有他自己。

 他真的無法接受自己像這個被困在燈裡的綠色小人一樣,這麼多年,換來一個原地踏步的結局。

 就這樣站了不知多久,南乙才終於回神,他的手機泡了水,有些失靈,現在似乎又好了,開始震動。但他沒有管,沒力氣抬起來接通。

 午夜十二點,他終於感覺身體裡最後一絲情緒也被耗盡,變回了那個冷靜到什麼都不在乎的空心軀殼,重新騎上車,回到了園區。

 他需要想出更多更穩妥方案,保證目的達成。

 回去的時候已經很晚,南乙原路翻牆回去,躲過了工作人員,避免了被罰禁言。等他打開宿舍門,客廳已經熄燈。

 渾身溼透,特意放輕的每一步都留下水漬,南乙感到有些好笑,自己這樣子好像一隻溺死的水鬼。

 正這樣想著,臥室門竟忽然打開了。

 秦一隅站在黑暗中,抱著胸倚上門框,黑得發亮的雙眼凝視著他。

 一種軟弱的情緒忽然間泛上來,南乙極力地往下壓制,想裝作什麼都沒發生,卻彷彿回到溺水前那一秒,拼命地抓住飄過來的那塊浮木。

 救我。

 冷靜好嗎,別把他扯進來。

 兩個聲音在腦中纏鬥,就在南乙試圖深吸一口氣擺脫這一切時,他的手臂被握住了。

 而他的另一隻手,按上臥室門邊燈的開關,下一秒,南乙被拉進來,從冷寂的黑暗,進入散發著暖色調光芒的安全領地。

 關上門,秦一隅伸手,摸了摸他的臉頰,低著頭,聲音很輕。

 “怎麼淋成這樣了?”

 他穿著柔軟的淺灰色棉質睡衣,散發著新鮮的柑橘氣味。南乙感覺放鬆,但又預感他會做什麼,於是下意識開口說:“我身上很髒,別……”

 可還沒說完,秦一隅就將他摟入懷中,沒留一絲空隙。

 凍到僵直的四肢百骸在這一刻被捂熱,好像化開了,滴滴答答淌著水,軀殼也變得柔軟,不受控制地靠在這無私的懷抱裡。

 “你像是不小心丟了之後、自己找回家的小貓。”

 秦一隅吻了吻他溼漉漉的發頂,輕聲說:“真厲害。”

 接著,他似乎鬆了口氣似的,胸膛起伏,又道:“回來就好。”

 南乙阻止不了心底的依戀汩汩往外冒,明明這是時常發生的事,小時候是狂奔,長大了駕駛摩托車在失速的邊緣宣洩,明明這樣就可以了。可現在,他深陷秦一隅的懷抱裡,才意識到,原來自己從來沒有被好好地安撫過。

 原來他是需要的。

 被拉去了溫暖的浴室,熱水沖刷掉雨水和泥土的腥氣,換上早就準備好的米色睡衣,再出來時,秦一隅就坐在床邊等著。

 他覺得自己已經好得差不多了,於是偽裝出平時的模樣,打算對秦一隅說出早就準備好的藉口。

 可他沒能來得及。

 “我給你吹頭髮吧。”

 不知是什麼時候,秦一隅將床邊的懶人沙發拖到他床邊的地板上,他拿起床頭櫃的吹風機,衝南乙招了招手,“過來。”

 在蜜色的床頭燈光裡,秦一隅的眼神泛著光彩,明亮得像是火焰,深而透,是熱烈的,暖的,筆直地望著他,似乎連整個房間都被這眼波中的光彩點亮了。

 他竟然一點也不好奇,一點詰問都沒有。

 南乙感到疑惑,但還是赤腳走了過去,坐在那團棉花糖似的小沙發上。吹風機被打開,轟隆隆的聲響驅趕了頭腦中複雜的思緒。秦一隅摘去了手套,手指輕柔地穿梭在髮絲間,南乙閉著眼,在斷續的相觸中,一點點描摹出秦一隅此刻指尖的樣子。

 新陳疊加的繭,軟的血泡,硬的痂殼,深深淺淺吉他弦留下的痕跡,模糊的指紋,淌到指尖的愛意。

 而秦一隅還在有一搭沒一搭地說著閒話,從排練到晚餐,最後是他落空的宵夜。

 “昨天跟你說的烤冷麵,我今天沒買到。”

 南乙在心裡想,這是我的錯。但他沒對秦一隅承認,只是說:“下次我給你買。”

 是你害我沒吃到,感到愧疚嗎?秦一隅想。

 他安靜地撥弄開南乙柔軟的頭髮,右手晃著吹風機,一層層,一縷縷,忽然地,他雙手一頓。

 “怎麼了?”南乙察覺到。

 “沒什麼,你頭髮長長了一點。”

 秦一隅繼續給他吹頭髮,鼻尖卻一陣酸澀。

 在南乙黑得像墨一樣的頭髮裡,竟然藏了幾根白髮,這不是一天兩天能長出來的,明明朝夕相處,可到現在才發現。

 他才十八歲啊。

 想要殺人的瘋狂、暴戾,與酸楚和心痛雜糅在胸口,令秦一隅擰緊了眉頭,但他不希望南乙發現,於是拼了命壓下:“小乙,我們一起染頭髮吧。”

 聽到這句,南乙仰起臉,頭靠住他的膝蓋,就這樣望著他,有些迷茫地從鼻腔發出一個單音節。

 “嗯?”

 秦一隅卻彎腰俯身,扶著他的下巴,和他接了個倒置的吻。

 “馬上要過新年了,一起染個新顏色,好不好?”

 南乙想到之前在機場接機的樂迷,猜想秦一隅大概是把她的話記住了,明明那時候還在開玩笑。他忽然覺得這樣子的秦一隅很可愛,於是轉了身,仍坐在懶人沙發上,下巴抵著秦一隅的膝蓋,抬眼盯他:“好啊。”

 “別坐地上了。”秦一隅揉了揉他發頂,將人拉到床上,自己靠著床頭坐好,讓南乙枕在他膝蓋上,半蜷縮地側躺。

 “這樣舒服嗎?”他輕聲問,手撩開南乙側臉頭髮,讓耳朵露出來。

 南乙閉上眼:“嗯。”

 他洗澡時會摘掉所有耳釘,將那些亮亮的金屬放在洗手檯空著的透明小盒子裡,那是他之前貝斯撥片的包裝盒。

 去掉這些小釘子的南乙,只剩下一對柔軟的耳朵,和難以被發現的孔洞。

 手指太粗糙,秦一隅用屈起的指節輕蹭他的耳垂。他想到第一次的時候,南乙告訴他左耳耳垂上耳洞的來歷。因為知道了他的名字,所以穿了這個孔。

 右耳的耳垂……是特意要找他來打的。

 “這個,也是因為我嗎?”他輕輕地捏住那個最新的小洞。

 南乙仍舊沒睜開眼,只有睫毛輕顫了顫。

 他在可以訴說的範疇內表現得極為誠實。

 “嗯,因為你加入我的樂隊了。”

 怎麼會有這麼怪、又這麼可愛的小孩兒,用皮膚和血肉記下這些尋常的時刻。

 “那這一個呢?”他沿著耳廓的形狀倒數一個孔,“和我有關嗎?”

 回答起來,南乙彷彿都不需要思考。

 “有關啊。這是我和你的名字,第一次出現在同一塊光榮欄裡。”他甚至勾起嘴角,“我們是初中部和高中部的第一名。”

 秦一隅的心彷彿被這樣簡單的一句話攥住,擠出酸澀的汁液。

 一個他根本不記得的平凡日子,登上去的次數多到他根本懶得去看的光榮欄,竟然都值得紀念。

 怎麼會有這樣的小傻子。

 他手指向上撫摸,為下一處小小的凹陷而駐留。

 “那這個呢?”

 “是我第一次發現,你翹課之後會躲在那間自習教室。”南乙閉著眼,手卻準確無誤地摸到秦一隅的左手,但不是要揭穿他練到快破掉的指尖,而是摸索皮膚上的玉蘭花。

 他每解釋一個,秦一隅都要停頓好久,彷彿真正被穿透的另有其人似的。

 “這個呢?”

 “這是我第一次找到你排練的地方,聽到你練吉他。”

 在溫暖、安全的房間裡,秦一隅一個一個歷數南乙耳朵上的小眼兒,依次追問答案。

 “這個……是我終於混進了livehouse,看到你的演出,雖然不是第一場。”

 “嗯……這個跟你沒太大關係。”

 “真的嗎?”秦一隅故意逗他,“好傷心。”

 “好吧,其實也有關係。”南乙解釋說,“這是我第一次寫出獨立的貝斯線,是為你的歌寫的,你聽過的。”

 明明是極其平淡的對話,南乙甚至連語氣都沒有多少起伏,彷彿在敘述著與自己無關的事,可秦一隅卻覺得好痛。

 在這個寒冷的雨夜,他翻開了一本艱深而偏執的少年日記,每一根穿透血肉的釘子,都寫著秦一隅的名字,和他一樣,是閃閃發光的存在。

 它們被明目張膽地綴在顯眼的耳廓,卻又隱藏至深,只有在最親密無間的時刻,兩副軀體嵌在一起,南乙才忍不住打開這本日記的第一頁,遞到戀人眼前。

 只可以看一頁。後面的還是被他用手摁住,直到如今,這個脆弱到需要被安撫的時刻來臨。

 秦一隅俯下身子,輕柔地吻著他的臉,從額頭,到眉心,顴骨、臉頰、嘴角,然後細細地吻過他的耳廓,用鼻尖蹭著,溫熱的氣息安撫每一個曾經受傷流血的小洞。

 “癢。”他想躲,但也只是躲了一下,就任由秦一隅繼續。

 “南乙。”

 “嗯?”

 “你真的很愛我。”

 方才還極盡溫柔地吻遍了整張臉,可一開口,說出來的不是我愛你,而是這樣一句話,多少有些好笑。秦一隅自己都這麼覺得。

 可南乙卻沒有笑,相反,他睜開了眼,在昏暗的光線中凝望住秦一隅的臉,伸手撫摸他的眼角,學他常說的一句話:“完蛋了。”

 “快被你看穿了。”

 作者有話要說

 陳韞確實是個複雜的角色,但是他對小乙扭曲的那種心理和情感,我個人認為不能用愛或者喜歡這類詞形容,如果一定要說他愛誰,那只有他自己和他爸,他對小乙是一種自我映射的“凝視”,但小乙的主體性太強了,從沒有接受過他的凝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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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張假面只在遇到兩個人時發生了碎裂,其一是南乙,其二則是秦一隅。

 後者,他是在路過排練室時遇到的。隔著玻璃窗,他清楚地看見秦一隅就坐在裡面,叼著根棒棒糖,正在聽另一個吉他手彈琴。

 明明過去很多年,可他如今的模樣,和高中時幾乎沒分別,吊兒郎當,漫不經心,笑起來也沒個正形,無論做什麼,都會被一群人包圍。

 陳韞向來都不懂,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莫名其妙、毫無緣由地喜歡這個人,因為這張臉?還是所謂才華?但他最不懂的,還是南乙為什麼會一直跟著他。

 明明誰都不放在眼裡。

 從小,陳韞就知道,他和其他人不是同一階層,而這一切都是父親給他的。母親生下他沒多久就離婚出國定居,唯一的親情寄託只剩下父愛。他很崇拜父親,卻又痛恨他從不回應。

 從小,陳善弘就會毫不避忌地帶男人回來,兒時的陳韞還不懂,直到十歲那年親眼撞見。一種扭曲又恐懼的心理像蛇一樣從心口往外鑽,爬上來,纏繞住他的脖頸,令他窒息。

 可他什麼都做不了,只能一次次看著父親帶回不同的男人。有時候他甚至會分析他們的共同點,探尋父親的喜好。

 他發現,父親似乎很喜歡搖滾樂手,再不濟就是歌手,這些男人通常有不錯的皮囊和一副好嗓子。

 跟鳥兒一樣。

 於是他開始養鳥,各種各樣的鳥,臥室裡、花園裡滿是金絲鳥籠。但有一天放學回來,他發現所有的鳥都死在了籠子裡。

 是毒死的。

 “它們太吵了。”

 這是陳善弘面對哭到歇斯底里的陳韞,給出的唯一回應。

 他不敢反抗,只能花錢在學校附近租了個房子,偷偷養,而且比之前更多。在家他總是誠惶誠恐,所有脾氣都在學校發洩出來,帶著一幫狗腿子,四處找麻煩,因為他知道,無論他做多麼離譜的事,他爸都會替他擺平。

 這算是愛他的一種方式吧,陳韞想。

 很普通的一個午休,和往常一樣,他來到學校的樹林——這裡是鳥最多的地方,只是這次,他看到一個瘦小的陌生身影,坐在他常坐著的長椅上。濃綠的樹蔭下,那個男孩兒攤開的手掌、肩膀,甚至頭頂上,都是褐色的小麻雀。

 他在餵食。

 陳韞怔愣在原地,看了很久,當那人扭頭,伸出手指逗弄肩膀上的鳥時,太陽光斜斜地落下來,一連串如夢似幻的光暈,好像都落在他眼裡。

 一雙淺色的瞳孔,令陳韞想到杜鵑鳥。

 第二天,他找到這個人,剛入學的初一學生,名字和眼睛一樣特別,叫南乙。

 第一次接觸是在食堂,他拉住南乙,想逗逗他,以為他認識自己,他也想象過很多種會發生的狀況,但怎麼都沒想到,這人竟無視了他。

 瘦瘦小小,像只鳥一樣的傢伙,居然對他視若無睹。

 這激怒了陳韞,他開始挑釁,嘗試用更過激的言語,可無論他說什麼,做什麼,南乙都彷彿看不見他。

 這種絕對的無視,令陳韞想到了被父親對待的樣子。

 於是他開始變本加厲,孤立、嘲諷,午休時去南乙的教室,在黑板上寫下羞辱他的話,把他的書桌搞得一團糟,即便如此,還是一樣。

 他從沒用正眼瞧過他一次。

 某天下午,他帶著張子傑一群人從食堂回教學樓,意外在鏡湖邊發現了南乙。他蹲在草叢裡,手裡似乎捧著什麼。

 和平常一樣,他們習慣性上前,想找茬,但忽然間,陳韞停住了腳步。

 他不走,張子傑一行人也不敢動,先是看陳韞的眼色,又扭頭,盯著不遠處的南乙。

 他捧著一隻黑色的鳥。那鳥似乎受傷了,撲騰著翅膀,沒能飛起來。

 張子傑眯著眼瞅著:“烏鴉?他撿了只烏鴉?真他媽晦氣!”

 誰知一旁的陳韞擰著眉罵了他一句傻逼。

 “那是烏鶇。”

 “烏冬?”

 意料之外地,陳韞沒再繼續靠近,反而轉身就走了。

 張子傑不明白,覺得陳韞只是單純心情不好,想給他找點樂子,於是他跟著南乙,看到他把受傷的烏鶇藏在鏡湖背後那棵玉蘭樹下的灌木叢。在南乙走後,他摸過去,在冬青叢裡找到一個小紙箱,裡面果然是那隻鳥,還有塑料盒裝的麵包屑。

 紙箱上還有一張手寫的紙條——請不要扔掉,我晚上就會把它帶走,謝謝。

 張子傑看了只想笑。他扯掉那張紙條,揉成團丟到一邊,一把抓住了那隻鳥,掐死之後,趁著南乙做值日的空檔,扔到他的抽屜裡。

 為了讓陳韞樂一樂,他拍下照片,洋洋得意地發過去。

 那張照片陳韞是在車裡看到的。那天放學,管家開著保時捷來接,他上了車,就收到了張子傑的消息。

 一瞬間,他彷彿看到了之前被毒死的滿房子的鳥,血液逆流,幾乎無法呼吸。

 隱約間他似乎聽見有人在撕心裂肺地呼喊著什麼,是路邊嗎?他聽不清。那時候的他頭暈耳鳴,盯著屏幕裡僵硬的鳥,渾身無法動彈。

 第二天他將張子傑狠狠揍了一頓,這還不夠,他甚至想找到南乙,告訴他這件事不是他做的,但還沒來得及這樣做,南乙便衝到了他所在的教室,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像惡鬼一樣攥住了他的衣領。

 他雙眼通紅,嗓子卻好像幾近失聲那樣,但還是努力地、歇斯底里地高聲喊著什麼。

 殺人償命?

 什麼意思……陳韞懵在原地。

 不是鳥嗎?那不是我殺的。你在說什麼啊?

 為什麼這麼恨我?為什麼……

 那隻烏鶇的死像是一個預兆。

 南乙愈發無視他,而陳韞沒有任何辦法,只能靠愈發極端的施暴去吸引注意。

 知道他不想告訴自己的家長,他就霸凌到他瞞不下去的程度。

 圍毆,造謠,打他除了臉之外的所有地方,把書撕爛、扔湖裡,在光榮欄單獨把他的照片塗黑,摁在地上踩他的頭,羞辱他最特殊的眼睛,用膠帶纏住他的嘴,把滾燙的菸頭扔到他身上,將洗拖把的水淋在他頭上……

 陳韞近乎癲狂地折磨著這個人,就像他父親從心理上折磨他似的。他試圖讓南乙在痛苦中抬起頭,好好地看一看自己。

 但並沒有。

 就在他以為,這個人根本不是人,他沒有心,不會認真地注視任何人的時候,陳韞意外發現,南乙竟然會跟著另一個人——高中部受無數人追捧、喜歡的秦一隅。

 他不僅跟著,甚至用那雙眼睛仔細、執著地盯著秦一隅的背影,好像一絲一毫的細節都捨不得放過。

 簡直像……愛上了他似的。

 太恐怖了,太噁心了。

 那一刻陳韞簡直想殺了他。

 這種扭曲的關係結束於南乙唯一、也是最後一次反擊。在黑暗的北衚衕,他像瘋子一樣揍他,陳韞竟然在暴怒中感到一絲快活,因為他終於被“注視”了。

 也是那一晚,他忽然意識到,那雙濺滿血的、在黑暗中閃著鋒利光芒的眼睛,一點也不像鳥。而是別的動物。

 但沒等他想明白到底像什麼,南乙就消失了,遠離了這裡,去到了他並不知道的城市。

 而陳善弘對此勃然大怒,認為他丟了陳家的臉,身為上等人,竟然被螞蟻反咬一口。

 擺平一切之後,他開始更加嚴苛地控制陳韞的一言一行。陳韞也不再養鳥,走入自家停滿了豪車的地庫,用飆車找刺激。

 搭乘金錢和權利堆砌的天梯,陳韞以並不出眾的成績走入名校,好巧不巧,開學沒多久,就在社團認識了一個叫李不言的男孩兒。

 安靜,說話輕聲細語,性格軟弱好欺負。

 這都和南乙天差地別,只是他也有雙淺棕色的、微微上挑的眼睛。

 於是那種扭曲的情感復活,被嫁接到新的受害者身上。成年後的他早就品嚐過權利的甜美,於是高高在上地加倍凌辱,扒光李不言的衣服,用打火機燒他的皮膚,把他帶去賽車的空地,讓他舉著自己的裸照站在原地,等著被撞。

 通常陳韞都會恰到好處地停下,饜足地下車,看著顫抖的李不言害怕到淚流滿面。這雙眼睛太適合流淚了,越是哭,越透亮。

 直到某一次,他吸了違禁品,開車的時候出現幻覺,頭暈目眩,沒能控制好距離,撞上了李不言的身體。

 砰的一聲——

 一個活生生的人,變成一副血淋淋的軀殼。

 他的靈魂隨著闔上的雙眼,被吞噬了。

 陳韞清醒之後,嚇得癱軟在地,什麼都做不了。依舊是他的父親派人前了幾句,就輕鬆地把這件事壓下來了。

 他還笑著說:“別害怕,回去吧,替我向你爸帶個好。”

 有人頂包,有人收拾,陳韞事發後直接回了家,連問話都沒有。

 原來這就是特權階級。陳韞睡了一覺醒來,就心安理得了。

 得知李不言變成植物人,他也懶得去看,反正他睜不開眼了。陳韞只是有些可惜,因為後來再也沒找到和南乙相似的人了。

 而因為這些事,他被父親安排專人監視一舉一動,沒辦法繼續折磨人,於是他陷入毒品的漩渦,和那些小明星鬼混。

 只是他沒想到,南乙竟然會再次出現在他的生活裡,而且搖身一變,成了“搖滾樂手”,參加他父親投資的樂隊比賽。

 他想幹什麼?想接近誰?

 陳韞第一時間想到了那個吉他手阿丘。

 這簡直快把他逼瘋了。

 從cb園區離開,陳韞上了自家的車,用近乎崩潰的態度再次對管家說:“讓他退賽,我不想看到他!”

 或許是因為說的次數太多了,甚至不需要說出姓名,管家已經心領神會,和往常一樣,用安撫孩子的方式溫柔但冷漠地告訴他,不行。

 “為什麼!”

 之前管家都會說出各種原因,但這次,他只是沉默開車,望著擋風玻璃外的道路,一言不發。

 雨越下越大,密集地砸在透明的玻璃上,眼前的一切變得愈發模糊。

 濛霧的玻璃鏡片被啪的一聲打開,視野才終於變清晰,快到目的地,南乙減了速,最終將車停在路邊,摘下頭盔。

 他渾身被淋透,每一步都格外沉重。

 在積水中,南乙一步步走到那條斑馬線前,望著對面的人行燈。

 暗到發藍的深夜,綠燈在雨幕中洇開朦朧的光圈,閃爍著,一隻綠色的小人孤獨地、無休止地原地踏步,十一年,都沒有離開過這個路口。

 雨水把這裡沖刷得彷彿一片淨土,唯一能看見血泊的只有他自己。

 他真的無法接受自己像這個被困在燈裡的綠色小人一樣,這麼多年,換來一個原地踏步的結局。

 就這樣站了不知多久,南乙才終於回神,他的手機泡了水,有些失靈,現在似乎又好了,開始震動。但他沒有管,沒力氣抬起來接通。

 午夜十二點,他終於感覺身體裡最後一絲情緒也被耗盡,變回了那個冷靜到什麼都不在乎的空心軀殼,重新騎上車,回到了園區。

 他需要想出更多更穩妥方案,保證目的達成。

 回去的時候已經很晚,南乙原路翻牆回去,躲過了工作人員,避免了被罰禁言。等他打開宿舍門,客廳已經熄燈。

 渾身溼透,特意放輕的每一步都留下水漬,南乙感到有些好笑,自己這樣子好像一隻溺死的水鬼。

 正這樣想著,臥室門竟忽然打開了。

 秦一隅站在黑暗中,抱著胸倚上門框,黑得發亮的雙眼凝視著他。

 一種軟弱的情緒忽然間泛上來,南乙極力地往下壓制,想裝作什麼都沒發生,卻彷彿回到溺水前那一秒,拼命地抓住飄過來的那塊浮木。

 救我。

 冷靜好嗎,別把他扯進來。

 兩個聲音在腦中纏鬥,就在南乙試圖深吸一口氣擺脫這一切時,他的手臂被握住了。

 而他的另一隻手,按上臥室門邊燈的開關,下一秒,南乙被拉進來,從冷寂的黑暗,進入散發著暖色調光芒的安全領地。

 關上門,秦一隅伸手,摸了摸他的臉頰,低著頭,聲音很輕。

 “怎麼淋成這樣了?”

 他穿著柔軟的淺灰色棉質睡衣,散發著新鮮的柑橘氣味。南乙感覺放鬆,但又預感他會做什麼,於是下意識開口說:“我身上很髒,別……”

 可還沒說完,秦一隅就將他摟入懷中,沒留一絲空隙。

 凍到僵直的四肢百骸在這一刻被捂熱,好像化開了,滴滴答答淌著水,軀殼也變得柔軟,不受控制地靠在這無私的懷抱裡。

 “你像是不小心丟了之後、自己找回家的小貓。”

 秦一隅吻了吻他溼漉漉的發頂,輕聲說:“真厲害。”

 接著,他似乎鬆了口氣似的,胸膛起伏,又道:“回來就好。”

 南乙阻止不了心底的依戀汩汩往外冒,明明這是時常發生的事,小時候是狂奔,長大了駕駛摩托車在失速的邊緣宣洩,明明這樣就可以了。可現在,他深陷秦一隅的懷抱裡,才意識到,原來自己從來沒有被好好地安撫過。

 原來他是需要的。

 被拉去了溫暖的浴室,熱水沖刷掉雨水和泥土的腥氣,換上早就準備好的米色睡衣,再出來時,秦一隅就坐在床邊等著。

 他覺得自己已經好得差不多了,於是偽裝出平時的模樣,打算對秦一隅說出早就準備好的藉口。

 可他沒能來得及。

 “我給你吹頭髮吧。”

 不知是什麼時候,秦一隅將床邊的懶人沙發拖到他床邊的地板上,他拿起床頭櫃的吹風機,衝南乙招了招手,“過來。”

 在蜜色的床頭燈光裡,秦一隅的眼神泛著光彩,明亮得像是火焰,深而透,是熱烈的,暖的,筆直地望著他,似乎連整個房間都被這眼波中的光彩點亮了。

 他竟然一點也不好奇,一點詰問都沒有。

 南乙感到疑惑,但還是赤腳走了過去,坐在那團棉花糖似的小沙發上。吹風機被打開,轟隆隆的聲響驅趕了頭腦中複雜的思緒。秦一隅摘去了手套,手指輕柔地穿梭在髮絲間,南乙閉著眼,在斷續的相觸中,一點點描摹出秦一隅此刻指尖的樣子。

 新陳疊加的繭,軟的血泡,硬的痂殼,深深淺淺吉他弦留下的痕跡,模糊的指紋,淌到指尖的愛意。

 而秦一隅還在有一搭沒一搭地說著閒話,從排練到晚餐,最後是他落空的宵夜。

 “昨天跟你說的烤冷麵,我今天沒買到。”

 南乙在心裡想,這是我的錯。但他沒對秦一隅承認,只是說:“下次我給你買。”

 是你害我沒吃到,感到愧疚嗎?秦一隅想。

 他安靜地撥弄開南乙柔軟的頭髮,右手晃著吹風機,一層層,一縷縷,忽然地,他雙手一頓。

 “怎麼了?”南乙察覺到。

 “沒什麼,你頭髮長長了一點。”

 秦一隅繼續給他吹頭髮,鼻尖卻一陣酸澀。

 在南乙黑得像墨一樣的頭髮裡,竟然藏了幾根白髮,這不是一天兩天能長出來的,明明朝夕相處,可到現在才發現。

 他才十八歲啊。

 想要殺人的瘋狂、暴戾,與酸楚和心痛雜糅在胸口,令秦一隅擰緊了眉頭,但他不希望南乙發現,於是拼了命壓下:“小乙,我們一起染頭髮吧。”

 聽到這句,南乙仰起臉,頭靠住他的膝蓋,就這樣望著他,有些迷茫地從鼻腔發出一個單音節。

 “嗯?”

 秦一隅卻彎腰俯身,扶著他的下巴,和他接了個倒置的吻。

 “馬上要過新年了,一起染個新顏色,好不好?”

 南乙想到之前在機場接機的樂迷,猜想秦一隅大概是把她的話記住了,明明那時候還在開玩笑。他忽然覺得這樣子的秦一隅很可愛,於是轉了身,仍坐在懶人沙發上,下巴抵著秦一隅的膝蓋,抬眼盯他:“好啊。”

 “別坐地上了。”秦一隅揉了揉他發頂,將人拉到床上,自己靠著床頭坐好,讓南乙枕在他膝蓋上,半蜷縮地側躺。

 “這樣舒服嗎?”他輕聲問,手撩開南乙側臉頭髮,讓耳朵露出來。

 南乙閉上眼:“嗯。”

 他洗澡時會摘掉所有耳釘,將那些亮亮的金屬放在洗手檯空著的透明小盒子裡,那是他之前貝斯撥片的包裝盒。

 去掉這些小釘子的南乙,只剩下一對柔軟的耳朵,和難以被發現的孔洞。

 手指太粗糙,秦一隅用屈起的指節輕蹭他的耳垂。他想到第一次的時候,南乙告訴他左耳耳垂上耳洞的來歷。因為知道了他的名字,所以穿了這個孔。

 右耳的耳垂……是特意要找他來打的。

 “這個,也是因為我嗎?”他輕輕地捏住那個最新的小洞。

 南乙仍舊沒睜開眼,只有睫毛輕顫了顫。

 他在可以訴說的範疇內表現得極為誠實。

 “嗯,因為你加入我的樂隊了。”

 怎麼會有這麼怪、又這麼可愛的小孩兒,用皮膚和血肉記下這些尋常的時刻。

 “那這一個呢?”他沿著耳廓的形狀倒數一個孔,“和我有關嗎?”

 回答起來,南乙彷彿都不需要思考。

 “有關啊。這是我和你的名字,第一次出現在同一塊光榮欄裡。”他甚至勾起嘴角,“我們是初中部和高中部的第一名。”

 秦一隅的心彷彿被這樣簡單的一句話攥住,擠出酸澀的汁液。

 一個他根本不記得的平凡日子,登上去的次數多到他根本懶得去看的光榮欄,竟然都值得紀念。

 怎麼會有這樣的小傻子。

 他手指向上撫摸,為下一處小小的凹陷而駐留。

 “那這個呢?”

 “是我第一次發現,你翹課之後會躲在那間自習教室。”南乙閉著眼,手卻準確無誤地摸到秦一隅的左手,但不是要揭穿他練到快破掉的指尖,而是摸索皮膚上的玉蘭花。

 他每解釋一個,秦一隅都要停頓好久,彷彿真正被穿透的另有其人似的。

 “這個呢?”

 “這是我第一次找到你排練的地方,聽到你練吉他。”

 在溫暖、安全的房間裡,秦一隅一個一個歷數南乙耳朵上的小眼兒,依次追問答案。

 “這個……是我終於混進了livehouse,看到你的演出,雖然不是第一場。”

 “嗯……這個跟你沒太大關係。”

 “真的嗎?”秦一隅故意逗他,“好傷心。”

 “好吧,其實也有關係。”南乙解釋說,“這是我第一次寫出獨立的貝斯線,是為你的歌寫的,你聽過的。”

 明明是極其平淡的對話,南乙甚至連語氣都沒有多少起伏,彷彿在敘述著與自己無關的事,可秦一隅卻覺得好痛。

 在這個寒冷的雨夜,他翻開了一本艱深而偏執的少年日記,每一根穿透血肉的釘子,都寫著秦一隅的名字,和他一樣,是閃閃發光的存在。

 它們被明目張膽地綴在顯眼的耳廓,卻又隱藏至深,只有在最親密無間的時刻,兩副軀體嵌在一起,南乙才忍不住打開這本日記的第一頁,遞到戀人眼前。

 只可以看一頁。後面的還是被他用手摁住,直到如今,這個脆弱到需要被安撫的時刻來臨。

 秦一隅俯下身子,輕柔地吻著他的臉,從額頭,到眉心,顴骨、臉頰、嘴角,然後細細地吻過他的耳廓,用鼻尖蹭著,溫熱的氣息安撫每一個曾經受傷流血的小洞。

 “癢。”他想躲,但也只是躲了一下,就任由秦一隅繼續。

 “南乙。”

 “嗯?”

 “你真的很愛我。”

 方才還極盡溫柔地吻遍了整張臉,可一開口,說出來的不是我愛你,而是這樣一句話,多少有些好笑。秦一隅自己都這麼覺得。

 可南乙卻沒有笑,相反,他睜開了眼,在昏暗的光線中凝望住秦一隅的臉,伸手撫摸他的眼角,學他常說的一句話:“完蛋了。”

 “快被你看穿了。”

 作者有話要說

 陳韞確實是個複雜的角色,但是他對小乙扭曲的那種心理和情感,我個人認為不能用愛或者喜歡這類詞形容,如果一定要說他愛誰,那只有他自己和他爸,他對小乙是一種自我映射的“凝視”,但小乙的主體性太強了,從沒有接受過他的凝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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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cb園區時,陳韞被簇擁著。

 誠弘是國內數一數二的娛樂公司,而陳韞作為二代,背景強硬,皮相也不錯,曝光一直不少,他在大眾面前始終維持著溫和的貴公子形象——這也是誠弘的營銷之一。因此,這裡的大部分人都認得出他。

 而他也偽裝出謙遜有禮的樣子,大手筆買了高檔甜點犒勞工作人員,無論走到哪兒,都在微笑,就連偶遇備採的redream,看到父親的情人阿丘,他也十分體面,彷彿從未和這位吉他手有過任何的瓜葛。

 這張假面只在遇到兩個人時發生了碎裂,其一是南乙,其二則是秦一隅。

 後者,他是在路過排練室時遇到的。隔著玻璃窗,他清楚地看見秦一隅就坐在裡面,叼著根棒棒糖,正在聽另一個吉他手彈琴。

 明明過去很多年,可他如今的模樣,和高中時幾乎沒分別,吊兒郎當,漫不經心,笑起來也沒個正形,無論做什麼,都會被一群人包圍。

 陳韞向來都不懂,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莫名其妙、毫無緣由地喜歡這個人,因為這張臉?還是所謂才華?但他最不懂的,還是南乙為什麼會一直跟著他。

 明明誰都不放在眼裡。

 從小,陳韞就知道,他和其他人不是同一階層,而這一切都是父親給他的。母親生下他沒多久就離婚出國定居,唯一的親情寄託只剩下父愛。他很崇拜父親,卻又痛恨他從不回應。

 從小,陳善弘就會毫不避忌地帶男人回來,兒時的陳韞還不懂,直到十歲那年親眼撞見。一種扭曲又恐懼的心理像蛇一樣從心口往外鑽,爬上來,纏繞住他的脖頸,令他窒息。

 可他什麼都做不了,只能一次次看著父親帶回不同的男人。有時候他甚至會分析他們的共同點,探尋父親的喜好。

 他發現,父親似乎很喜歡搖滾樂手,再不濟就是歌手,這些男人通常有不錯的皮囊和一副好嗓子。

 跟鳥兒一樣。

 於是他開始養鳥,各種各樣的鳥,臥室裡、花園裡滿是金絲鳥籠。但有一天放學回來,他發現所有的鳥都死在了籠子裡。

 是毒死的。

 “它們太吵了。▇()▇[(.)]←▇+?+?▇()?()”

 這是陳善弘面對哭到歇斯底里的陳韞,給出的唯一回應。

 他不敢反抗,只能花錢在學校附近租了個房子,偷偷養,而且比之前更多。在家他總是誠惶誠恐,所有脾氣都在學校發洩出來,帶著一幫狗腿子,四處找麻煩,因為他知道,無論他做多麼離譜的事,他爸都會替他擺平。

 這算是愛他的一種方式吧,陳韞想。

 很普通的一個午休,和往常一樣,他來到學校的樹林——這裡是鳥最多的地方,只是這次,他看到一個瘦小的陌生身影,坐在他常坐著的長椅上。濃綠的樹蔭下,那個男孩兒攤開的手掌、肩膀,甚至頭頂上,都是褐色的小麻雀。

 他在餵食。

 陳韞怔愣在原地,看了很久,當那人扭頭,伸出手指逗弄肩膀上的鳥時,太陽光斜斜地落下來,一連串如夢似幻的光暈,好像都落在他眼裡。

 一雙淺色的瞳孔,令陳韞想到杜鵑鳥。

 第二天,他找到這個人,剛入學的初一學生,名字和眼睛一樣特別,叫南乙。

 第一次接觸是在食堂,他拉住南乙,想逗逗他,以為他認識自己,他也想象過很多種會發生的狀況,但怎麼都沒想到,這人竟無視了他。

 瘦瘦小小,像只鳥一樣的傢伙,居然對他視若無睹。

 這激怒了陳韞,他開始挑釁,嘗試用更過激的言語,可無論他說什麼,做什麼,南乙都彷彿看不見他。

 這種絕對的無視,令陳韞想到了被父親對待的樣子。

 於是他開始變本加厲,孤立、嘲諷,午休時去南乙的教室,在黑板上寫下羞辱他的話,把他的書桌搞得一團糟,即便如此,還是一樣。

 他從沒用正眼瞧過他一次。

 某天下午,他帶著張子傑一群人從食堂回教學樓,意外在鏡湖邊發現了南乙。他蹲在草叢裡,手裡似乎捧著什麼。

 和平常一樣,他們習慣性上前,想找茬,但忽然間,陳韞停住了腳步。

 他不走,張子傑一行人也不敢動,先是看陳韞的眼色,又扭頭,盯著不遠處的南乙。

 他捧著一隻黑色的鳥。那鳥似乎受傷了,撲騰著翅膀,沒能飛起來。

 張子傑眯著眼瞅著:“烏鴉?他撿了只烏鴉?真他媽晦氣!()?()”

 誰知一旁的陳韞擰著眉罵了他一句傻逼。

 “那是烏鶇。()?()”

 “烏冬?()?()”

 意料之外地,陳韞沒再繼續靠近,反而轉身就走了。

 張子傑不明白,覺得陳韞只是單純心情不好,想給他找點樂子,於是他跟著南乙,看到他把受傷的烏鶇藏在鏡湖背後那棵玉蘭樹下的灌木叢。在南乙走後,他摸過去,在冬青叢裡找到一個小紙箱,裡面果然是那隻鳥,還有塑料盒裝的麵包屑。

 紙箱上還有一張手寫的紙條——請不要扔掉,我晚上就會把它帶走,謝謝。

 張子傑看了只想笑。他扯掉那張紙條,揉成團丟到一邊,一把抓住了那隻鳥,掐死之後,趁著南乙做值日的空檔,扔到他的抽屜裡。

 為了讓陳韞樂一樂,他拍下照片,洋洋得意地發過去。

 那張照片陳韞是在車裡看到的。那天放學,管家開著保時捷來接,他上了車,就收到了張子傑的消息。

 一瞬間,他彷彿看到了之前被毒死的滿房子的鳥,血液逆流,幾乎無法呼吸。

 隱約間他似乎聽見有人在撕心裂肺地呼喊著什麼,是路邊嗎?他聽不清。那時候的他頭暈耳鳴,盯著屏幕裡僵硬的鳥,渾身無法動彈。

 第二天他將張子傑狠狠揍了一頓,這還不夠,他甚至想找到南乙,告訴他這件事不是他做的,但還沒來得及這樣做,南乙便衝到了他所在的教室,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像惡鬼一樣攥住了他的衣領。

 他雙眼通紅,嗓子卻好像幾近失聲那樣,但還是努力地、歇斯底里地高聲喊著什麼。

 殺人償命?

 什麼意思……陳韞懵在原地。

 不是鳥嗎?那不是我殺的。你在說什麼啊?

 為什麼這麼恨我?為什麼……

 那隻烏鶇的死像是一個預兆。

 南乙愈發無視他,而陳韞沒有任何辦法,只能靠愈發極端的施暴去吸引注意。

 知道他不想告訴自己的家長,他就霸凌到他瞞不下去的程度。

 圍毆,造謠,打他除了臉之外的所有地方,把書撕爛、扔湖裡,在光榮欄單獨把他的照片塗黑,摁在地上踩他的頭,羞辱他最特殊的眼睛,用膠帶纏住他的嘴,把滾燙的菸頭扔到他身上,將洗拖把的水淋在他頭上……

 陳韞近乎癲狂地折磨著這個人,就像他父親從心理上折磨他似的。他試圖讓南乙在痛苦中抬起頭,好好地看一看自己。

 但並沒有。

 就在他以為,這個人根本不是人,他沒有心,不會認真地注視任何人的時候,陳韞意外發現,南乙竟然會跟著另一個人——高中部受無數人追捧、喜歡的秦一隅。

 他不僅跟著,甚至用那雙眼睛仔細、執著地盯著秦一隅的背影,好像一絲一毫的細節都捨不得放過。

 簡直像……愛上了他似的。

 太恐怖了,太噁心了。

 那一刻陳韞簡直想殺了他。

 這種扭曲的關係結束於南乙唯一、也是最後一次反擊。在黑暗的北衚衕,他像瘋子一樣揍他,陳韞竟然在暴怒中感到一絲快活,因為他終於被“注視”了。

 也是那一晚,他忽然意識到,那雙濺滿血的、在黑暗中閃著鋒利光芒的眼睛,一點也不像鳥。而是別的動物。

 但沒等他想明白到底像什麼,南乙就消失了,遠離了這裡,去到了他並不知道的城市。

 而陳善弘對此勃然大怒,認為他丟了陳家的臉,身為上等人,竟然被螞蟻反咬一口。

 擺平一切之後,他開始更加嚴苛地控制陳韞的一言一行。陳韞也不再養鳥,走入自家停滿了豪車的地庫,用飆車找刺激。

 搭乘金錢和權利堆砌的天梯,陳韞以並不出眾的成績走入名校,好巧不巧,開學沒多久,就在社團認識了一個叫李不言的男孩兒。

 安靜,說話輕聲細語,性格軟弱好欺負。

 這都和南乙天差地別,只是他也有雙淺棕色的、微微上挑的眼睛。

 於是那種扭曲的情感復活,被嫁接到新的受害者身上。成年後的他早就品嚐過權利的甜美,於是高高在上地加倍凌辱,扒光李不言的衣服,用打火機燒他的皮膚,把他帶去賽車的空地,讓他舉著自己的裸照站在原地,等著被撞。

 通常陳韞都會恰到好處地停下,饜足地下車,看著顫抖的李不言害怕到淚流滿面。這雙眼睛太適合流淚了,越是哭,越透亮。

 直到某一次,他吸了違禁品,開車的時候出現幻覺,頭暈目眩,沒能控制好距離,撞上了李不言的身體。

 砰的一聲——

 一個活生生的人,變成一副血淋淋的軀殼。

 他的靈魂隨著闔上的雙眼,被吞噬了。

 陳韞清醒之後,嚇得癱軟在地,什麼都做不了。依舊是他的父親派人前了幾句,就輕鬆地把這件事壓下來了。

 他還笑著說:“別害怕,回去吧,替我向你爸帶個好。”

 有人頂包,有人收拾,陳韞事發後直接回了家,連問話都沒有。

 原來這就是特權階級。陳韞睡了一覺醒來,就心安理得了。

 得知李不言變成植物人,他也懶得去看,反正他睜不開眼了。陳韞只是有些可惜,因為後來再也沒找到和南乙相似的人了。

 而因為這些事,他被父親安排專人監視一舉一動,沒辦法繼續折磨人,於是他陷入毒品的漩渦,和那些小明星鬼混。

 只是他沒想到,南乙竟然會再次出現在他的生活裡,而且搖身一變,成了“搖滾樂手”,參加他父親投資的樂隊比賽。

 他想幹什麼?想接近誰?

 陳韞第一時間想到了那個吉他手阿丘。

 這簡直快把他逼瘋了。

 從cb園區離開,陳韞上了自家的車,用近乎崩潰的態度再次對管家說:“讓他退賽,我不想看到他!”

 或許是因為說的次數太多了,甚至不需要說出姓名,管家已經心領神會,和往常一樣,用安撫孩子的方式溫柔但冷漠地告訴他,不行。

 “為什麼!”

 之前管家都會說出各種原因,但這次,他只是沉默開車,望著擋風玻璃外的道路,一言不發。

 雨越下越大,密集地砸在透明的玻璃上,眼前的一切變得愈發模糊。

 濛霧的玻璃鏡片被啪的一聲打開,視野才終於變清晰,快到目的地,南乙減了速,最終將車停在路邊,摘下頭盔。

 他渾身被淋透,每一步都格外沉重。

 在積水中,南乙一步步走到那條斑馬線前,望著對面的人行燈。

 暗到發藍的深夜,綠燈在雨幕中洇開朦朧的光圈,閃爍著,一隻綠色的小人孤獨地、無休止地原地踏步,十一年,都沒有離開過這個路口。

 雨水把這裡沖刷得彷彿一片淨土,唯一能看見血泊的只有他自己。

 他真的無法接受自己像這個被困在燈裡的綠色小人一樣,這麼多年,換來一個原地踏步的結局。

 就這樣站了不知多久,南乙才終於回神,他的手機泡了水,有些失靈,現在似乎又好了,開始震動。但他沒有管,沒力氣抬起來接通。

 午夜十二點,他終於感覺身體裡最後一絲情緒也被耗盡,變回了那個冷靜到什麼都不在乎的空心軀殼,重新騎上車,回到了園區。

 他需要想出更多更穩妥方案,保證目的達成。

 回去的時候已經很晚,南乙原路翻牆回去,躲過了工作人員,避免了被罰禁言。等他打開宿舍門,客廳已經熄燈。

 渾身溼透,特意放輕的每一步都留下水漬,南乙感到有些好笑,自己這樣子好像一隻溺死的水鬼。

 正這樣想著,臥室門竟忽然打開了。

 秦一隅站在黑暗中,抱著胸倚上門框,黑得發亮的雙眼凝視著他。

 一種軟弱的情緒忽然間泛上來,南乙極力地往下壓制,想裝作什麼都沒發生,卻彷彿回到溺水前那一秒,拼命地抓住飄過來的那塊浮木。

 救我。

 冷靜好嗎,別把他扯進來。

 兩個聲音在腦中纏鬥,就在南乙試圖深吸一口氣擺脫這一切時,他的手臂被握住了。

 而他的另一隻手,按上臥室門邊燈的開關,下一秒,南乙被拉進來,從冷寂的黑暗,進入散發著暖色調光芒的安全領地。

 關上門,秦一隅伸手,摸了摸他的臉頰,低著頭,聲音很輕。

 “怎麼淋成這樣了?”

 他穿著柔軟的淺灰色棉質睡衣,散發著新鮮的柑橘氣味。南乙感覺放鬆,但又預感他會做什麼,於是下意識開口說:“我身上很髒,別……”

 可還沒說完,秦一隅就將他摟入懷中,沒留一絲空隙。

 凍到僵直的四肢百骸在這一刻被捂熱,好像化開了,滴滴答答淌著水,軀殼也變得柔軟,不受控制地靠在這無私的懷抱裡。

 “你像是不小心丟了之後、自己找回家的小貓。”

 秦一隅吻了吻他溼漉漉的發頂,輕聲說:“真厲害。”

 接著,他似乎鬆了口氣似的,胸膛起伏,又道:“回來就好。”

 南乙阻止不了心底的依戀汩汩往外冒,明明這是時常發生的事,小時候是狂奔,長大了駕駛摩托車在失速的邊緣宣洩,明明這樣就可以了。可現在,他深陷秦一隅的懷抱裡,才意識到,原來自己從來沒有被好好地安撫過。

 原來他是需要的。

 被拉去了溫暖的浴室,熱水沖刷掉雨水和泥土的腥氣,換上早就準備好的米色睡衣,再出來時,秦一隅就坐在床邊等著。

 他覺得自己已經好得差不多了,於是偽裝出平時的模樣,打算對秦一隅說出早就準備好的藉口。

 可他沒能來得及。

 “我給你吹頭髮吧。”

 不知是什麼時候,秦一隅將床邊的懶人沙發拖到他床邊的地板上,他拿起床頭櫃的吹風機,衝南乙招了招手,“過來。”

 在蜜色的床頭燈光裡,秦一隅的眼神泛著光彩,明亮得像是火焰,深而透,是熱烈的,暖的,筆直地望著他,似乎連整個房間都被這眼波中的光彩點亮了。

 他竟然一點也不好奇,一點詰問都沒有。

 南乙感到疑惑,但還是赤腳走了過去,坐在那團棉花糖似的小沙發上。吹風機被打開,轟隆隆的聲響驅趕了頭腦中複雜的思緒。秦一隅摘去了手套,手指輕柔地穿梭在髮絲間,南乙閉著眼,在斷續的相觸中,一點點描摹出秦一隅此刻指尖的樣子。

 新陳疊加的繭,軟的血泡,硬的痂殼,深深淺淺吉他弦留下的痕跡,模糊的指紋,淌到指尖的愛意。

 而秦一隅還在有一搭沒一搭地說著閒話,從排練到晚餐,最後是他落空的宵夜。

 “昨天跟你說的烤冷麵,我今天沒買到。”

 南乙在心裡想,這是我的錯。但他沒對秦一隅承認,只是說:“下次我給你買。”

 是你害我沒吃到,感到愧疚嗎?秦一隅想。

 他安靜地撥弄開南乙柔軟的頭髮,右手晃著吹風機,一層層,一縷縷,忽然地,他雙手一頓。

 “怎麼了?”南乙察覺到。

 “沒什麼,你頭髮長長了一點。”

 秦一隅繼續給他吹頭髮,鼻尖卻一陣酸澀。

 在南乙黑得像墨一樣的頭髮裡,竟然藏了幾根白髮,這不是一天兩天能長出來的,明明朝夕相處,可到現在才發現。

 他才十八歲啊。

 想要殺人的瘋狂、暴戾,與酸楚和心痛雜糅在胸口,令秦一隅擰緊了眉頭,但他不希望南乙發現,於是拼了命壓下:“小乙,我們一起染頭髮吧。”

 聽到這句,南乙仰起臉,頭靠住他的膝蓋,就這樣望著他,有些迷茫地從鼻腔發出一個單音節。

 “嗯?”

 秦一隅卻彎腰俯身,扶著他的下巴,和他接了個倒置的吻。

 “馬上要過新年了,一起染個新顏色,好不好?”

 南乙想到之前在機場接機的樂迷,猜想秦一隅大概是把她的話記住了,明明那時候還在開玩笑。他忽然覺得這樣子的秦一隅很可愛,於是轉了身,仍坐在懶人沙發上,下巴抵著秦一隅的膝蓋,抬眼盯他:“好啊。”

 “別坐地上了。”秦一隅揉了揉他發頂,將人拉到床上,自己靠著床頭坐好,讓南乙枕在他膝蓋上,半蜷縮地側躺。

 “這樣舒服嗎?”他輕聲問,手撩開南乙側臉頭髮,讓耳朵露出來。

 南乙閉上眼:“嗯。”

 他洗澡時會摘掉所有耳釘,將那些亮亮的金屬放在洗手檯空著的透明小盒子裡,那是他之前貝斯撥片的包裝盒。

 去掉這些小釘子的南乙,只剩下一對柔軟的耳朵,和難以被發現的孔洞。

 手指太粗糙,秦一隅用屈起的指節輕蹭他的耳垂。他想到第一次的時候,南乙告訴他左耳耳垂上耳洞的來歷。因為知道了他的名字,所以穿了這個孔。

 右耳的耳垂……是特意要找他來打的。

 “這個,也是因為我嗎?”他輕輕地捏住那個最新的小洞。

 南乙仍舊沒睜開眼,只有睫毛輕顫了顫。

 他在可以訴說的範疇內表現得極為誠實。

 “嗯,因為你加入我的樂隊了。”

 怎麼會有這麼怪、又這麼可愛的小孩兒,用皮膚和血肉記下這些尋常的時刻。

 “那這一個呢?”他沿著耳廓的形狀倒數一個孔,“和我有關嗎?”

 回答起來,南乙彷彿都不需要思考。

 “有關啊。這是我和你的名字,第一次出現在同一塊光榮欄裡。”他甚至勾起嘴角,“我們是初中部和高中部的第一名。”

 秦一隅的心彷彿被這樣簡單的一句話攥住,擠出酸澀的汁液。

 一個他根本不記得的平凡日子,登上去的次數多到他根本懶得去看的光榮欄,竟然都值得紀念。

 怎麼會有這樣的小傻子。

 他手指向上撫摸,為下一處小小的凹陷而駐留。

 “那這個呢?”

 “是我第一次發現,你翹課之後會躲在那間自習教室。”南乙閉著眼,手卻準確無誤地摸到秦一隅的左手,但不是要揭穿他練到快破掉的指尖,而是摸索皮膚上的玉蘭花。

 他每解釋一個,秦一隅都要停頓好久,彷彿真正被穿透的另有其人似的。

 “這個呢?”

 “這是我第一次找到你排練的地方,聽到你練吉他。”

 在溫暖、安全的房間裡,秦一隅一個一個歷數南乙耳朵上的小眼兒,依次追問答案。

 “這個……是我終於混進了livehouse,看到你的演出,雖然不是第一場。”

 “嗯……這個跟你沒太大關係。”

 “真的嗎?”秦一隅故意逗他,“好傷心。”

 “好吧,其實也有關係。”南乙解釋說,“這是我第一次寫出獨立的貝斯線,是為你的歌寫的,你聽過的。”

 明明是極其平淡的對話,南乙甚至連語氣都沒有多少起伏,彷彿在敘述著與自己無關的事,可秦一隅卻覺得好痛。

 在這個寒冷的雨夜,他翻開了一本艱深而偏執的少年日記,每一根穿透血肉的釘子,都寫著秦一隅的名字,和他一樣,是閃閃發光的存在。

 它們被明目張膽地綴在顯眼的耳廓,卻又隱藏至深,只有在最親密無間的時刻,兩副軀體嵌在一起,南乙才忍不住打開這本日記的第一頁,遞到戀人眼前。

 只可以看一頁。後面的還是被他用手摁住,直到如今,這個脆弱到需要被安撫的時刻來臨。

 秦一隅俯下身子,輕柔地吻著他的臉,從額頭,到眉心,顴骨、臉頰、嘴角,然後細細地吻過他的耳廓,用鼻尖蹭著,溫熱的氣息安撫每一個曾經受傷流血的小洞。

 “癢。”他想躲,但也只是躲了一下,就任由秦一隅繼續。

 “南乙。”

 “嗯?”

 “你真的很愛我。”

 方才還極盡溫柔地吻遍了整張臉,可一開口,說出來的不是我愛你,而是這樣一句話,多少有些好笑。秦一隅自己都這麼覺得。

 可南乙卻沒有笑,相反,他睜開了眼,在昏暗的光線中凝望住秦一隅的臉,伸手撫摸他的眼角,學他常說的一句話:“完蛋了。”

 “快被你看穿了。”

 作者有話要說

 陳韞確實是個複雜的角色,但是他對小乙扭曲的那種心理和情感,我個人認為不能用愛或者喜歡這類詞形容,如果一定要說他愛誰,那只有他自己和他爸,他對小乙是一種自我映射的“凝視”,但小乙的主體性太強了,從沒有接受過他的凝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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