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2章來了來了,又參燕王了(第3頁)

 這些商會掌握在王、盧、崔三家和長安各大世家的手中,自然不願意錯過這個發財的好機會。 

 所以,才有了這份奏摺。 

 雲州,位於五臺山附近的大同。 

 而且,李想還去五臺山挖了一座煤礦。 

 但是王珪卻很聰明,他先是拿出了那封血書,然後將兩份奏摺一起呈了上去。 

 給人一種錯覺。 

 那就是,李想私開礦場,擾亂市場,掠奪百姓錢財,所以才會有人上書告他。 

 就算事後證明不是這樣,王珪也不會受到任何懲罰。 

 畢竟,他說的都是事實,而不是胡編亂造。 

 老臣的智慧,可見一斑。 

 “這…這開採礦山,是朕准許的!” 

 李世民是個聰明人,從李想的信中,他就已經知道了煤球的重要性。 

 大唐在貞觀年間,最缺的就是錢。 

 李世民怎麼可能放過這麼好的一筆橫財。 

 再說了,煤球只在定襄試點,並沒有在全國範圍內推廣。 

 正因如此,李世民才會讓李想去挖礦。 

 只不過,從程序上來說,這是違法的。 

 煤炭是軍用物資,除了冶煉鐵器之外,幾乎沒有什麼用處。 

 這也是全國所有煤礦都歸朝廷所有的原因。 

 李想離開京城,藉口是巡邊,定襄自然也是邊關之一。 

 從理論上講,他對地方軍事和政治事務擁有絕對的支配權。 

 但在挖礦這件事上,就有些拿不準了。 

 此言一出,群臣頓時議論紛紛。 

 王珪高舉朝芴道:“陛下,燕王挖礦一事,是陛下點頭的,陛下可知道,此事有違律法?” 

 “以後,朝廷裡的官員,在各地巡視,是不是也有這樣的權力?” 

 “這是陛下給了燕王開礦的額外權力,還是是官員巡邊擁有的權力。” 

 “這件事,要解釋清楚!” 

 王珪的話,表面上是詢問,但實際上,卻是在指責皇帝不守規矩。 

 但至少,表面上是可以接受的。 

 而且,還站在了維護朝廷律法的立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