樵東輝 作品

第124章 是否追責的糾結(第2頁)

 最後,工廠對肖總沒有起訴,但明確告訴他,保留起訴權力。
 肖總離開工廠後,工廠內沒再聘用新的財務總監,而是把小陳提為財務部主管。
 王採購也被提為採購部主管。
 工廠安定下來以後,小李老闆把李玉和陳杰叫到一起,對兩人說:
 “現在工廠基本已經走向正軌,後面就徹底交給陳杰了。
 李玉要跟我去找你大伯和李周,談核查後股份的事情,我想先聽聽你們的意見!”
 已經查出來的金額,明顯遠遠大於最初講的。
 三人都很清楚,按最初李周草簽的協議,明顯是不能執行了!
 劉徵當初在酒店,跟李玉父子關於收購李周工廠討論,專門打電話跟陳杰講過。
 所以,這時的陳杰,大體知道,李玉父子二人的想法。
 即使知道,對於陳杰來講,也沒有想過多參與,這時的他,只想暫時靜觀其變。
 劉徵明確告訴了陳杰,當時小李老闆的糾結。
 也許小李老闆為了親情,願意放棄李周工廠的股份。
 李玉卻完全不同。
 李玉知道,在酒店自己曾講,討論是否放棄股權問題,是務虛的,只是不希望父親當時就決定放棄。
 可是,沒想到,這個問題這麼快就又擺在了面前。
 當時講務虛,迴避這個問題還可以,可是,現在核查結果出來了,再討論就是務實了。
 李玉明白,自己父親恐怕還是在猶豫之中,否則,不會再提出這個問題。
 見陳杰不說話,李玉決定,先按自己的想法講出來:
 “我覺得,還是按正常程序做。
 既然已經是這樣的核查結果,大家就都需要面對,包括我大伯和李周,你們覺得呢?”
 小李老闆看著李玉:
 “正常程序?什麼意思?跟你大伯和李周,重新按核查結果談還款?”
 小李老闆記得談判時,李周父子都是不希望核查的,自己極力堅持,才有現在的結果。
 當時自己也曾想,核查結果大於當時的估算,自己也可以放棄進一步追責。
 李玉看著自己老爸,說:
 “爸!這個決定權在您手裡,重新談也可以。
 那就意味著,還款時間要增加,否則李周不可能按期還款!否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