樵東輝 作品

第68章 幫張蘭要錢的詳細方案(第2頁)

 我們可以告訴李周,你不把借款打到我們的指定賬戶,我們不給你貨款。
 或者我們的貨款直接不給你李周,而是直接替你李周還款。”
 這話有點攪亂了劉徵的思維,馬上攔住陳杰,說:
 “你先等等,你可以這樣做,可是李周怎麼跟蘭奇公司交代?他在蘭奇公司,恐怕有借款手續吧?”
 陳杰看了看劉徵,端起酒杯說:“別急,我們先喝一杯,然後慢慢再說!”
 兩人把都酒乾了,然後劉徵迫不及待地問:“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陳杰放下酒杯,然後對劉徵說:
 “如果是蘭奇公司借給李周的錢,那麼蘭奇公司一定有借款手續,所以根本沒辦法還給張蘭嫂子!
 我專門找人認真查了資料,李周的這筆借款,並不是借蘭奇公司的,而是跟韓東的個人借款。
 蘭奇公司只是擔保人,能在蘭奇公司查到擔保人的資料。”
 劉徵大體聽明白了,李周直接跟韓東借錢,通過蘭奇公司擔保。
 韓東的個人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張蘭作為韓東的妻子,有權利接受這筆錢。
 如果這樣說來,錢如果還給張蘭視同還給韓東,那蘭奇公司作為擔保不幹怎麼辦?
 劉徵提出來這個問題,陳杰吃了一口菜,然後說:
 “蘭奇公司只是擔保,她有什麼權力追究?有什麼權力不幹?
 追究也該是韓東追究,韓東如果找李周,李周可以名正言順的講,錢我已經還了,還給了你妻子。
 韓東能怎麼辦?去讓蘭奇公司這個保人出面跟李周要嗎?李周仍然可以這樣應對蘭奇公司。”
 蘭奇公司能有什麼好辦法?她只是保人,韓東從李周那裡要不來錢,會讓這個保人還給他嗎?”
 劉徵理解了陳杰的意思,於是說:
 “以蘭奇公司跟韓東的關係,去擠兌蘭奇公司沒有意義,跟他自己拿錢出來沒兩樣了。”
 陳杰一拍大腿,說:
 “就是啊!那麼韓東不去找保人,就還只剩一條路,去法院起訴。
 這恐怕需要您回答,韓東會不會去法院起訴此事?”
 以劉徵知道張蘭和韓東之間的關係,韓東應該不會去起訴張蘭或李周。
 韓東一直都在隱瞞自己的收入,如果官司打到法院,那麼肯定要涉及到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