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雪淞 作品
豪門陰影25(第3頁)
“啊,動機不清楚,只能讓實際材料來理出這團亂麻羅,別無辦法。來,你先看看這個。”說著,田春達將剛寫好東西的紙遞給了郝東。郝東兩手展開紙看了起來:這是一張像一覽表似的東西,只見上面密密麻麻地寫到:
(1)孟祥宇。12日下午4時左右,接到某人電話後,不久外出。到13日早發現其屍體的14個小時去向不明。經解剖鑑定,孟祥宇遇害為晚10時至臨晨1時之間。假設惠民路貯煤場為作案現場,情況將是如下:孟祥宇12日下午4時左右離家,之後約7個小時去向不明。晚上10時至1時,孟祥宇被害。此後6個小時屍體下落不明。此間,罪犯將屍體轉移。13日早6時30分,於東郊雜樹林發現被害者的屍體。
(2)呂天、陳雄12日晚7時30分左右來到季川家喝酒,有鄰居三人可以證明。呂天、季川直到次日天明前(3時30分)一直一同飲酒,後留呂天及三個鄰居在季川住宿。睡至早晨7時30分。
(3)陳雄。晚11時離開季川家。乘出租車於11時30分來到情人家,一直睡到天亮。
郝東用手指著紙上注有黑點的地方問道:“這二十分鐘加了黑點,是值得懷疑的時間吧?”
田春達點頭:“嗯。這二十分鐘是呂天在孟祥宇被害期間之內,唯一沒有第三者證明的空白時間。”
郝東說:“可是,作案現場是在惠民路貯煤場,這是明擺著的事。被害者好像在臨死之前鼻孔和肺部吸進的煤粉,大概和這個貯煤場的炭質是相同的。試驗的結果不久就會知道。這樣一來,即使有二十分鐘的空白時間,呂天要從季川家趕到惠民路貯煤場,這是根本不可能的呀。我們乘警車從惠民路貯煤場到季川家附近還用了五十六分鐘呢。就算再快一點兒,恐怕也得需要四十分鐘吧!往返就得八十分鐘,而且,還要加上作案的時間呢。這二十分鐘的空白,恐怕是起不到什麼能夠破案的作用吧。”
(1)孟祥宇。12日下午4時左右,接到某人電話後,不久外出。到13日早發現其屍體的14個小時去向不明。經解剖鑑定,孟祥宇遇害為晚10時至臨晨1時之間。假設惠民路貯煤場為作案現場,情況將是如下:孟祥宇12日下午4時左右離家,之後約7個小時去向不明。晚上10時至1時,孟祥宇被害。此後6個小時屍體下落不明。此間,罪犯將屍體轉移。13日早6時30分,於東郊雜樹林發現被害者的屍體。
(2)呂天、陳雄12日晚7時30分左右來到季川家喝酒,有鄰居三人可以證明。呂天、季川直到次日天明前(3時30分)一直一同飲酒,後留呂天及三個鄰居在季川住宿。睡至早晨7時30分。
(3)陳雄。晚11時離開季川家。乘出租車於11時30分來到情人家,一直睡到天亮。
郝東用手指著紙上注有黑點的地方問道:“這二十分鐘加了黑點,是值得懷疑的時間吧?”
田春達點頭:“嗯。這二十分鐘是呂天在孟祥宇被害期間之內,唯一沒有第三者證明的空白時間。”
郝東說:“可是,作案現場是在惠民路貯煤場,這是明擺著的事。被害者好像在臨死之前鼻孔和肺部吸進的煤粉,大概和這個貯煤場的炭質是相同的。試驗的結果不久就會知道。這樣一來,即使有二十分鐘的空白時間,呂天要從季川家趕到惠民路貯煤場,這是根本不可能的呀。我們乘警車從惠民路貯煤場到季川家附近還用了五十六分鐘呢。就算再快一點兒,恐怕也得需要四十分鐘吧!往返就得八十分鐘,而且,還要加上作案的時間呢。這二十分鐘的空白,恐怕是起不到什麼能夠破案的作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