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雪淞 作品

豪門陰影24(第2頁)

“這一點很可疑。還是再調查一下陳雄吧!”田春達說。
陳雄,是一個方臉、中等個子的男人,三十五歲。他有些無精打采,講起話來懶洋洋的。
他是這樣回答警方的詢問的:“在季川家喝了一陣酒,後來我的情人來了電話,讓我晚上過去,我就說有事兒先出來了。我的情人叫艾玉婷。我十一點三十分左右到了她的家裡,晚上就住在那兒了。”
根據陳雄的供述,刑警來到了艾玉婷的家,對她進行了調查,得知情況屬實。
陳雄十一點從季川家出來,三十分鐘以後到達艾玉婷家,這已經很清楚了。由此看來,他不可能有充足的時間去離季川家一公里的雜樹林殺害孟祥宇或運他的屍體到那。而且,他到次日早晨為止,一直同艾玉婷睡在一起,也不可能在這期間跑出來作案。
“這麼說,他沒有作案的時間,嫌疑也就比較小啦!”郝東說。
“是啊!”孟曉春回答。
“孟祥宇究竟是在什麼地方被害的呢?”田春達抽著香菸說道。
“組長,再調查一下市內有貯煤場的地方吧!”郝東說。
“好吧。”田春達點點頭。
刑警們開始對市內有貯煤場的地方進行走訪。可是直到第三天,還是沒有理出什麼頭緒來。
正在這時,一個完全出乎意料的喜報,飛到了正在被高山攔住去路、陷入困境的重案一組身邊。俗話說,老天有眼。這雖然是句老掉牙的活,可是現在的田春達組長卻完全是這樣認為的。
報告說:十三日早晨,東郊惠民路派出所收到了一個遺失的手提包。是小學五年級的一個小女孩上學路過惠民路附近的一個貯煤場時撿到的。手提包是皮質方型黑色的,裡面裝有錢包、香菸、打火機、手紙等物品。錢包裡是空的,並沒有發現名片。派出所的警察以為這個手提包與此案無關,就沒有向刑警支隊報告。這是一個刑警來到惠民路派出所調查貯煤場的情況時問出來的。
重案一組馬上將手提包拿來,並把孟祥宇妻子也傳來辨認手提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