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雪淞 作品

遺囑風波14(第3頁)

另一個男人聞言,像棍子似的站了起來 。椅子旁邊有一個手提包。
“這位就是律師左義先生……”
律師梳了個漂亮的三七開發型,臉上的胡楂兒很濃。他低著頭,手指在名片夾裡一陣掏摸。
遞過來的名片上列著律師事務所的地址和家庭住址。
伊媚在閆懷慶旁邊的椅子上坐下,閆懷慶向她轉達了之前與律師談話的要點。
“左律師好像對這個案子很感興趣,說可以證明被告無罪。我問了一下,才知道他的著眼點確實很有意思。左律師,你能和夫人說幾句嗎?”
“好的。”律師低了低頭,眼睛望向伊媚。
看著律師從手提包裡拿出文件,伊媚想自己的事不知閆懷慶是怎麼對他說的。
“案子在三天前提起了公訴,罪名是殺人。”左義律師說道。
殺人罪——伊媚看了看閆懷慶的臉。閆懷慶正眯著眼,像是被煙燻到了。
“也就是說,我認為是過失致死罪,但檢察官的定性比我預想的嚴重。公審暫定在下個月初。關於內容,剛才我對閆先生也說過,做一個簡單報告的話……”
假如趙寬已被起訴,那就意味著方達和陳兵都沒有成為檢方的證人。檢察官沒有傳喚他倆,也沒有把他們當作重要關係人進行調查。這可能嗎?也許一般常識並不適用於審判。雖然尚不可掉以輕心,不過,伊媚感覺危機之一已經解除。
“根據檢方說法,這個叫李芝的女人喝下大量安眠藥的事實,被視為與死亡無關而被剔除了。在這一點上,檢察官的判斷是有問題的。”
左義律師讀的似乎是一頁手抄筆記,他從紙頁上抬起頭,一雙圓眼對著伊媚,繼續以乾澀的聲音說道:“上次我聽閆懷慶先生說了,李芝小姐被猛地一推,後腦勺撞到了廚房的洗碗池,後來為了處理傷口去附近的醫院接受了治療,回到公寓後她服用安眠藥睡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