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雪淞 作品

公子奇遇記17


 
  
田春達的心中頓生疑雲。賀間家發生了不能將米琪兒飼養下去的事情是事實。可是,已經送到動物救護中心去了,又想要回來。大概是送到動物救護中心不合適吧!
為什麼不合適呢?在動物救護中心接受米琪兒的時候,齊木告訴彭光,過去曾經收容過米琪兒,可是彭光強行把米琪兒放在這裡了。
是後來情況發生了變化,是賀間、彭光將貓放在動物救護中心回家以後發生的變化。她回家以後大概是將把貓送到動物救護中心的事告訴丈夫了。或者是丈夫一看貓不見了就問妻子了。要是後者的話,也許是她擅自將貓送走了。
不管是前者還是後者,丈夫一聽說把貓送到動物救護中心去了,叫她馬上要回來。
其理由可能有以下四種:
1丈夫喜歡那隻貓;
2小孩或者家屬喜歡那隻貓,央求取回來;
3因為是高貴的貓,扔掉太可惜;
4送到動物救護中心去不合適。
首先是12兩種情況,彭光不可能將丈夫或家屬喜歡的貓,不經過他們同意就擅自扔掉。
第3種情況,彭光委託搜索的時候,就曾反覆說明是一隻"高貴的貓",搜索費也花了不少,彭光領回貓時還感謝了動物救護中心,說了些慰勞的話。貓的高貴,她是十分清楚的。
事後覺得可惜的話,一開始就不會扔掉的。
這麼說來,就是第4種情況了。為什麼送到動物救護中心去不合適呢?
彭光將好不容易找回來的貓,又送到動物救護中心來了。對這種行為,動物救護中心當然抱有懷疑。
結果,齊木抱著懷疑向田春達說明了情況。
對賀間家來說這種懷疑是不合適的。所以,又急急忙忙來到中心想將貓再領回去。可是,齊木這時說貓已經被田春達領走了。彭光沒有來找田春達要貓,大概正像齊木說的那樣,是難以開口吧!要麼就是因為不想引起對方更大的懷疑。
田春達想出了一個探詢賀間意向的好辦法。
他立即給賀間家掛了電話。正好夫人在家來接電話。他一說"我是田春達",對方"啊"地應了一聲。還沒等他說什麼事情,對方像是知道了是為"米琪兒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