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臘八 作品

第108章 離奇案件(第3頁)

  “當然,要說到威脅人,在這方面我可還從來沒吃過虧。”

  “所以你對他們做什麼了?”陳夢瑤追問。

  “沒做什麼,只是讓他們知道,我有能力隨時讓他們喪命而已。”

  “啊!”陳夢瑤一臉錯愕。

  我懶得跟她解釋,衝她反問道:“對了,姐你來找我有事嗎?”

  陳夢瑤這才回過神來,點了點頭:“有事,有起案子,很離奇,我們一致認為是鬼作祟,否則這起案子沒法解釋,所以我來找你。”

  一聽“有案子”,我頓時來了興趣:“說說看,一起什麼樣的案子?”

  “這起案子是這樣的……”

  陳夢瑤向我講述起來:

  湘潭市有一位企業老總,名叫鍾傑,三天前死在了省城一間豪華酒店的客房內。

  經過法醫檢驗,死亡原因是心肌梗塞,而且根據酒店內的監控攝像頭拍攝到的畫面,在他死之前只有他進入過那間客房,沒有第二個人進去過,他也沒從那間客房內出來過。所以警方排除了他殺,認為他是心臟病發作,因為沒有得到及時救治而死。

  但鍾傑的夫人卻一口咬定,這是一起謀殺案。

  她之所以做出這一判斷,是因為鍾傑隨身攜帶的一件重要物品不翼而飛。

  那是一份一千三百萬的借款合同。

  鍾傑這次來省城,就是為了收債,三年前,鍾傑借了一千三百萬給省城一位名叫張華強的房地產開發商,月息八釐,約定三個月還,雙方簽訂了借款合同。

  誰知到期後,張華強以資金週轉困難為名,一拖再拖,如今已經拖了整整三年。

  最近鍾傑在生意上也遇到了困難,於是便來省城找張華強,想讓他先把本金還了,誰知來到省城後的第二天就出事了。

  而且在他死後,那份借款合同不翼而飛,但警方在洗手間發現了紙灰,所以警方認為,是鍾傑自己焚燒了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