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車衣
6月初,夜晚的街道上。
程秋秋看著走過來的兩個朋友,又看了看那邊的銀色汽車。
臉上露出疑惑的神色,“文寧、東兵,你們剛剛在那邊幹嘛?我好像看到你們用腳踢車子了。”
劉文寧眉目疏朗道:“那車主特別傻逼,之前在咱們小區那邊亂停車,還拿大燈晃我。”
周東兵聳聳肩,大喇喇道:“嘿嘿,剛好我路上不小心踩了泥坑,鞋底特別髒,就在上面蹭了蹭泥,也算是幫文寧出了口氣。”
聽到這話,程秋秋抿著嘴,微微蹙眉道:“這樣是不是不太好?而且周圍也有攝像頭。”
“先不說車主那傻逼能不能發現,我們也就是蹭了蹭,輕輕踢了兩腳。”周東兵滿不在乎道:“那輛奔馳車的後翼子板是鐵的,這種程度根本不會變形,隨手一擦就乾淨了。就算劃傷了一丁點車漆,也很難定損,難不成他還費勁巴拉的報警調監控啊?”
旁邊的女鍵盤手茉莉拍了拍秋秋的肩膀,笑呵呵道:“行了qq,多大點事兒,糾結這個幹嘛?”
程秋秋“嗯”了聲,不再說話。
劉文寧看著前方空曠的街道、滿天繁星,迎著涼爽的晚風,突然“哇嗚~”喊了一聲。
把肩膀上的吉他解了下來,隨性的撥動琴絃,邊走邊唱。
「bgm:再見我的愛&nb say goodbye
再見我的過去&nbnt a new life
再見我的眼淚跌倒和失敗…」
周東兵和茉莉拍著手,打著節拍,跟著唱。
程秋秋的臉上也露出笑容,輕輕拍打雙手,看著3位朋友。
劉文寧看著程秋秋精緻立體的臉蛋,歌聲越來越嘹亮,迴盪在這條林蔭道上。
這首歌是南征北戰的《我的天空》,可以很好的表達他目前的心情。
夜晚樓下,擁抱的兩人,銀色的奔馳車,絢麗的流星雨大燈,小丑一般的自己。
自從那天開始,這副場景時不時就會出現在自己腦海裡。
對於他來說,是個很難跨過的坎,也是一段屈辱的過去。
不過現在他對高夢婷也算是徹底死心了。
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他喜歡高夢婷,是喜歡她身上散發的文藝氣息和理想主義,喜歡看她沐浴在陽光下讀書,喜歡看她說托爾斯泰、歌德、矛盾時閃閃發光的眼睛。
不過這一切濾鏡,在那天晚上後就消散了。
相比之下,程秋秋要更加滿足自己對另一半的暢想。
她同樣愛好讀書,藝術生出身,繪畫水平很高,會玩貝斯,會跳舞。
他們都喜歡音樂,熱愛藝術。
而且程秋秋剛剛走入社會,身上還帶著象牙塔女孩的懵懂。
尤其是自己彈唱民謠時,她眼裡的專注和欣賞,像是煙一樣讓他著迷、上癮。
他也相信,只要兩人多接觸一陣,感情會自然而然、水到渠成。
歌聲漸漸停下。
劉文寧收好吉他,朝程秋秋笑道:“你今晚的表演真棒!心態也很穩,那手貝斯比排練的時候還要出色,感覺你這條件完全可以去闖一闖娛樂圈。”
茉莉抱著她的胳膊,“是啊,qq,你這臉蛋身材唱功,完全不比那些偶像差,可以去試試選秀節目。”
程秋秋平靜的搖搖頭,“我只是喜歡音樂,就像我喜歡畫畫一樣,真要讓我去當歌手,肯定不行。”
她還是有自知之明的,確實有些音樂天賦,但是又不夠出眾。
現在的她只想在本職工作上出彩起來,樂隊和表演,更像是給自己生活中增加的彩蛋。
今天能鼓起勇氣參加這個臨時樂隊的演出,也是真的想唱一唱蘇漁的歌。
6月19日大學畢業典禮,而6月20日就是蘇漁的演唱會。
不得不說很有緣分,多希望能親眼看一看她啊!可惜她怎麼都搶不到票。
她從初中就是蘇漁的粉絲,當時的她還是echo女團的主舞,唱功一絕。
因為太過優秀、漂亮,被隊內同伴排擠、背刺。
她親眼見證了對方跌入低谷,隨後又乘風而起,成為國內的超級巨星,如今最負盛名的女歌手。
對蘇漁的感情也從最開始的喜歡,到崇拜,到無法自拔。
榜樣的力量是偉大的,或許喜歡一個明星久了,真的會越來越像對方。
她身邊不少朋友,都說從她身上看到了蘇漁的影子。
對於她來說,這是最值得開心的誇讚。
……
“誰啊這麼缺德!車子在正經車位上停著,又沒礙他的事!”站在旁邊的徐晴上前仔細看了看,又氣又心疼道:“這麼新的車,真可惡!這絕對是故意的,踩了一腳泥,還在上面蹭了蹭,賤人一個!”
已經徹底把唐宋當做自己人的她,顯得比車主本人還要著急。
代駕小哥看向唐宋,“老闆,你要報警嗎?應該不是使勁踹的,沒有凹陷,因為貼了車衣,所以車漆都沒損傷,不太好定責。”
他只是個代駕,自然想著儘快結束這一單,儘量不耽誤自己工作。
唐宋上前仔細看了看腳印的位置,確實沒有凹陷,不過車衣應該是被泥沙劃傷了,有一道還挺深。
他之前在保險箱裡看過車子的全部資料,車衣是威固的定製款,非常貴。
即便只是後面這一塊,也完全可以定責了。
錢倒是無所謂,主要是這種故意踢車的行為確實讓他很不舒服。
這可是自己從遊戲裡繼承的第一輛愛車,平常非常愛惜。
唐宋站起身,開口道:“報警,賠不賠錢無所謂,至少要讓對方親口道歉。”
話音剛落,徐晴那邊已經撥通了電話,開始生動的描繪起“犯罪現場”。
唐宋看了看旁邊的代駕,笑道:“師傅稍等哈,代駕費我額外多付伱一百。”
代駕小哥臉上瞬間露出笑容,“好嘞老闆,我這邊不著急。”
由於是在主城區,等了不到5分鐘,警察叔叔就趕到了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