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辛三土 作品

第371章 分錢 分槍 分黃金


                   第371章分錢分槍分黃金

    看到地上的一堆大團結,王安毫不猶豫的每人分了十沓子,然後剩下的那20多張零散的,王安也沒數,就揣進了自己的挎兜裡。

    王安作為把頭,本來是應該多分一股的。

    只是殺人這種事情,它跟趕山打獵不同,因為不管是誰,只要是個正常人,對殺人都是非常牴觸的。

    因為在華夏,即使一個人罪惡滔天,罪該萬死,那他的生命,也不是一個人或幾個人可以去剝奪的。

    理論上講,只有法,才可以!

    而不得不說的是,馮成民和木雪離還有王利仨人,能跟著王安一起殺人,是沒有什麼目的性和功利性的。

    也就是說,他們是為了幫而幫,不是為了錢或者其他而幫!

    這種本質上的意義,它是不一樣的。

    雖然王安多拿一份,不管是馮成民還是木雪離和王利,可能也不會多想什麼,或者是有什麼意見還有不痛快啥的。

    但是王安卻不能那麼去做,這是一個人的原則問題。

    所以,除了大團結算是平分以外,一共25根金條,王安也是每人分了6根後,多出一根揣進了自己兜裡。

    雖然大家都知道金子值錢,但在這年代,人們還是更看重大團結要多一點,畢竟這時候的金子,暫時還不能流通。

    隨手將幾張糧票也揣進兜裡,王安看著眼前的6條56半,多少有點犯難了。

    錢和黃金已經算是均分了,槍的話,自己也就沒必要多拿了。

    很多時候很多事情,都是這樣,要麼一開始就定好規矩,如果已經在進行了,卻又想中途改變的話,那絕對是非常愚蠢的做法。

    俗話說得好,“已經滿褲襠屎了,也就不差一泡尿了。”

    要說這話用在這裡,好像是有點跑偏,不過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為王安沒有文憑。

    跟沒有文憑的人咬文嚼字,那絕對是傻子一個。

    所以,六條槍四個人分,這玩意兒得咋分?

    這時,馮成民看出了王安的為難,便非常大方的說道:

    “你是把頭,你多拿沒毛病。”

    木雪離和王利也同時附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