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木 作品

第122章 法官,我還能搶救一下嗎(第3頁)

 “我方當事人與原告的婚姻關係中,雖然都是原告在賺錢養家,但是我方也從來沒有違背過夫妻忠實義務。”
 “一段正常夫妻關係,應當是和諧互愛的,就算是任何一方犯了錯誤,也是人之常情,完全可以好好說開,互相理解原諒。不至於鬧到法院相見的地步。”
 向文雪的這段發言,讓直播間的網友們都呆了。
 【請問她是在幹嘛,都臨到頭了想和解啊?】
 【這是看辯解沒用了,就開始另闢蹊徑,博取法官的同情了唄】
 【‘沒有違背過夫妻忠實義務’……這也能拿出來說啊?這不是應該的嗎?要是連這都違背了,那就準備再多付點賠償金吧】
 【說真的,向律師這個水平,讓我覺得我又行了】
 ……
 審判長對向文雪這番話,也是左耳進右耳出。
 讓她做法庭陳述,沒讓她在法庭賣慘。
 “現在休庭十分鐘, 合議庭進行合議。”
 十分鐘很快過去,審判長和審判員又陸續入庭。
 “現在宣佈審判結果。”
 “經合議庭研究,本院認為: 被告人吳秀雅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及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特別巨大的個人財物,其行為構成詐騙罪。”
 “被告人毫無認罪認罰態度,對其所涉犯罪事實拒不供認,態度十分惡劣。”
 “本院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吳秀雅犯詐騙罪,判決有期徒刑十二年零三個月,退還被害人朱博偉錢款1,329,421元,並處罰金十萬元。”
 “二、判定被告人吳秀雅與朱博偉二人婚姻關係解除。所簽署聲明或協議均視為無效。所有婚前個人財產,仍歸朱博偉所有。”
 “三、判定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損害費共計5萬元。”
 “吳秀雅詐騙一案到此結束,現在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