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我愛個錘子我愛!(第2頁)

 向文雪從座位上站起身。
 她首先衝著面前的鏡頭,露出一個模式化的微笑。
 然後才面向審判長,說道,“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針對公訴人起訴書的指控,我方的辯護意見如下。”
 “第一,被告人吳秀雅,雖然隱瞞了自己的家庭背景,但是這個行為並不是直接導致被害人對他的財產處分的直接原因。朱博偉是因為吳秀雅的人格魅力才愛上她的,自願為她付出金錢,而不是因為她的家庭背景!因此,吳秀雅的行為,不符合詐騙罪的客觀要件。”
 朱博偉額頭青筋直跳。我愛個錘子我愛!
 要是早知道吳秀雅是騙子,他怎麼可能愛上她?
 忍了又忍,才沒有站起來反駁向文雪。
 分明是吳秀雅裝可憐博取她的同情。
 怎麼能說毫無關係?同情不就包含著愛情嗎?
 朱博偉聽見向文雪繼續說道,“第二,本案中,被告人吳秀雅她並沒有虛構身份,一直用真實姓名進行交往,不存在非法佔有被害人財務的主觀故意。至於後來發展成戀愛關係、進而發展成婚姻關係,純粹是因為吳秀雅被朱博偉的熱烈追求所打動。”
 “婚內的財產,也是朱博偉作為一個丈夫,自願交給妻子,這在婚姻關係中很正常。檢察機關無法提供吳秀雅存在主觀故意的證據,因此,用婚姻期間吳秀雅所有的銀行流水,來作為本案量刑依據,我認為不夠嚴謹。”
 “因此。我們主張應當按照最疑罪從無的原則,判定被告無罪。審判長,我的陳述完畢。”
 李杭聽完,露出一個似笑非笑的表情。
 該說不說,吳秀雅找向文雪來幫他辯護,算是找對人了。
 向文雪竟然為吳秀雅做無罪辯護。
 雖然說,做無罪辯護是辯護人的權利。
 但是也要分情況吧?
 本來吳秀雅要是好好表現一下自己的認罪態度,也許還可以減輕處罰。
 而向文雪直接做無罪辯護,甚至當庭對一部分口供進行了翻供,還質疑控方的證據。
 雖然說,做無罪辯護並不會導致刑期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