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木 作品

第74章 聽說有人說我不是神仙?(第3頁)

 審判長點了點頭,稍微低頭湊近了面前的話筒,好讓自己的聲音能更響亮。
 “滬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第一號庭依法公開審理,杜子騰訴趙秋露離婚後財產糾紛一案。”
 審判長敲了敲法槌宣佈道。
 “下面正式開庭。”
 “本庭由審判長陳靜怡,審判員李方立、劉仁和組成本庭合議庭,由徐晟擔任書記員。”
 “原告和被告對本庭的組成人員是否有異議,是否申請回避。”
 雙方齊聲道,“沒有異議,不申請回避。”
 審判長陳靜怡點了點頭。

 “現在本庭適用民事訴法普通程序公開審理案件。”
 “下面進入法庭調查環節。先由原告代理律師宣讀訴訟請求及其要點。”
 李杭聞言站起身。
 “審判長、審判員,你們好。”
 “我方原告杜子騰先生與趙秋露女士經人介紹認識,並於2016年5月18日登記結婚。”
 “2018年2月3日,趙秋露生下一女兒,杜思琪。”
 “2023年5月,兩人為了解決女兒上學的問題,商議買一套學區房。”
 “為了享受購房優惠政策,兩人協商假離婚,離婚後由被告趙秋露以個人名義購買學區房後再復婚。”
 “2023年5月22日,在趙秋露的再三催促下,兩人假意登記離婚。”
 “在本次庭審中,有杜子騰與趙秋露的聊天記錄可以表明,二人確實對假離婚一事進行過討論。”
 “同時,二人簽署了一份由趙秋露起草的離婚協議。”
 “協議中提出以下三點:”
 “一、女兒歸趙秋露撫養,杜子騰每月給三千塊錢撫養費,直到女兒成年。
 “二、各自名下所有的銀行賬戶存款,基金股票,歸個人所有。”
 “三、寶馬車一輛、店面一間歸趙秋露所有。”
 “此外,杜子騰還向趙秋露女士轉賬400萬元,用於支付學區房首付。”
 “此協議是趙秋露以復婚為前提,哄騙杜子騰簽署的。”
 “然而兩人登記離婚後,被告趙秋露女士卻將400萬購房款據為己有!
 “並矢口否認了假離婚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