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我是律師,不是法師


 
毛芳春又耐心地問,“被告代理人,你有何異議?”
 黃睿才不打算被孔彤彤牽著鼻子走。
 他能提出什麼異議?
 錄音是合成的?
 可是看童嫣和孔彤彤兩臉社死的表情。
 明顯就是真的。
 黃睿才直接對審判長說。
 “審判長,我方沒有異議。”
 孔彤彤急了,掐著黃睿才的胳膊站了起來。
 “黃群!我真沒想到你這麼不要臉,這你都好意思放出來?我都不好意思聽!你以後還要不要娶老婆了?”
 法官敲了敲她的法槌。
 “被告,請注意法庭紀律。”
 “我有什麼不敢放的?”黃群無所謂地說。
 反正音頻還誇他大了。
 有什麼不能放的。
 就當免費打廣告了唄。
 孔彤彤正在氣頭上。
 又罵黃群“小肚雞腸”、“欺負弱小”、“仗勢欺人”。
 審判長毛芳春再次對她提出警告。
 “被告,注意法庭紀律。否則,法庭將對你採取強制措施,聽見沒有?”
 “對不起,審判長。”孔彤彤又恢復了弱小可憐的聲音。
 然後從兜裡掏出了一張紙巾。
 開始擦不存在的眼淚。
 拙劣的演技讓彈幕都看不下去了。
 【孔彤彤別演了,看得我都尷尬了】
 【也沒人告訴我孔彤彤是演員啊?】
 【在群叔面前演戲,是有多想不開啊】
 ……
 最後,李杭又出具了第四個證據。
 是多個品牌方及多部電影因為孔彤彤的造謠而提出的解約合同。
 以及在孔彤彤造謠後。
 謠言的廣泛傳播,對黃群個人生活的影響。
 以此來索賠10億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賠償。
 而孔彤彤聘請的律師團隊。
 已經自亂了陣腳。
 先前準備的東西都用不上了。
 而且,也被李杭接二連三的證據。
 以及不留活路的打法,搞得筋疲力盡。
 像失去了鬥志的公雞。
 越說越亂,越說越錯。
 甚至黃睿才和張婉玲的發言還會前後矛盾。
 都被李杭一一抓住並精準打擊。
 至此,合議庭對如何判決這個案件。
 已經有了決斷。
 不過對於李杭提出的鉅額的賠償。
 合議庭意思意思扣了一點。
 在短暫的休庭後,審判長開始宣佈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