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恩情(第3頁)
定睛一看,頓時看到了讓自己終身難忘的一幕。
那個在一年前,原本應該在畢業典禮上,站在萬眾矚目領獎臺上發表感言的天才,眸色依舊還是恍若星辰。
只是以前的長髮剪成了乾淨利落的短髮,還染成了紅毛。
天才跌落凡塵,可依舊耀眼。
稜角分明的面龐噙著桀驁兩個字,就算是戴著手銬,依舊還是一副與世無爭的淡定模樣。
似乎早就料到了會有落網這麼一天。
後來唐璜特別關注了這起大型詐騙、人口拐賣團伙的判決。
“犯罪嫌疑人秦某,祖籍煲湯省,戶籍冀州市,‘顱骨’最年輕的高層,代號‘人中龍鳳’,因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考慮到本庭蒐集到的證據,對秦某犯罪事實存在爭議的點過多,再考慮秦某家庭狀況,本庭從輕判決。”
秦殤一開始就是被判了三年。
當然,這也是因為有部分受害者,幫忙找檢方和法院提供各種證據,證明他加入‘顱骨’的本意,並非是謀利或者擾亂社會治安的緣故。
但秦殤進入‘顱骨’,成為高層是既定事實。
公民的義務是檢舉犯罪行為,而不是私自利用個人行為,履行極端的正義。
更何況法院又不傻,深度調查秦殤背景,就能查出來他母親就是因為‘顱骨’被逼跳樓。
他做這些的出發點,到底是為了幫助受害者還是復仇,很難界定。
法律上,這兩點都不支持。
因為他的行為就不符合法律流程。
只能念在他沒有造成公民重大財產損失的情況下輕判。
但畢竟他屬於‘顱骨’這個高層集體。
‘顱骨’一共造成了以數個小目標為單位的居民損失啊,想從輕處罰也輕不到哪裡去。
三年已經算是好的了。
之後秦殤在牢裡表現優異,減刑之後才被放了出來。
而唐璜因為之後一直關注著相關新聞,再加上當時在治安署陪爹媽立案的時候,見到了秦殤。
結合那些被解救女孩子的說辭,頓時就明白了來龍去脈。
秦殤想要滅了‘顱骨’的理由很簡單,就是單純復仇。
可是他,確實幹了好事。
沒有他,那些女孩子或許已經被賣到緬甸,菲律賓給人當老婆去了。
如果自己不是親歷者,可能還沒感覺。
但是唐璜的父母,剛巧就是被‘顱骨’波及的受害人之一。
唐璜看到那些女孩的悲慘下場都有些不敢想。
萬一當時‘顱骨’沒有因為秦殤被一窩端,那自己家會是什麼下場?
爹媽會是什麼下場?
家破人亡,大概都算是輕的了吧?
更有可能,父母上頭了之後,衝動之下把自己這個親生女兒也拿去抵押了,就像是那些被爸媽輸紅了眼,送進‘顱骨’賣身的少女一樣。
唐璜這些年,一直都想要報答秦殤。
但是兩人學生時期沒什麼交情,直到……三個月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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