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我對進化論只是略知一二(第2頁)
畢竟這個時代的生命科學和文科差不多。
文科是查找文獻,然後歸納總結。
生命科學是做實驗,記錄結果,然後歸納總結。
兩者沒什麼本質區別,用不著什麼數理邏輯。
像孟德爾那種用到簡單的統計學和數學分析,就已經超前時代幾十年了。
可想而知此時生命科學領域學者的理科水平。
如果物理學家來做實驗室,一定會對結果有更深刻的理解。
當然這些都是貝特森想象的。
此時的物理學家連化學都看不上,就更看不上還不如化學的生物學了。
當然,李奇維有後世的經驗,他知道所有自然學科都同等重要。
物理學雖然是一切科學的源頭,但它在解釋某些問題時,並沒有想象中那麼方便。
“貝特森,說來話長。”
“我在1903年回國後,就一直致力於國內教育的發展。”
“你知道的,目前我的國家還比較落後,自然科學領域更是一片空白。”
“所以我回國後,主要是幫助國家提高自然科學方面的建設和基礎。”
“除了在全國建立多所公辦大學,我自己也創建了一所私立大學。”
“我以大學校長的身份,兼任生命科學學院的授課教授。”
貝特森頓時肅然起敬,他認為李奇維明明有更好的選擇,卻甘願回國效力,是一種崇高品質的體現。
這樣的科學家,更值得尊敬。
李奇維繼續道:“但是我也不懂生命科學啊。”
“不怕你笑話,我在回國前只知道進化論、自然選擇等幾個簡單的術語。”
貝特森笑道:“布魯斯,不用妄自菲薄,我也只知道相對論、量子論這兩個詞語。”
三人哈哈大笑。
“但是即便這樣,我都已經是我們國家內頂尖的生物學人才了。”
“所以為了不誤人子弟,我就開始自學生命科學的相關內容。”
“我託人買了大量的書籍、論文等,自己潛心研究。”
“不知怎麼,我好像對生命科學有天賦似的,越學越感興趣。”
“在這個過程中,我明白了達爾文的核心觀點,也發現了孟德爾實驗的有趣之處。”
“他提出的遺傳因子,哦,現在好像叫基因了是吧,這個概念我覺得非常有內涵。”
“我個人認為這是一個非常天才的想法。”
這時,貝特森忽然驚呼一聲。
“哦,我的上帝,布魯斯,你竟然還知道孟德爾。”
“甚至你還知道基因這個詞?”
“那可是去年才被約翰遜教授提出的改進詞。”
“目前學界已經公認使用基因代替遺傳因子了。”
“僅憑這一點,你甚至比一般的生物學家都要專業。”
貝特森無比駭然,這就是當世最頂尖的物理學家的實力嗎,簡直恐怖如斯。
對方隨意花費一點時間,就能把生命科學瞭解的如此透徹。
而反觀他們這些搞生物的,想要了解最前沿的物理學,那根本就是天方夜譚。
沒有一定的數學能力,他們連論文都看不懂。
想到這裡,他只能苦笑一聲。
人比人,氣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