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備受關注,廣東學政的邀請(第2頁)
滿清的地方官主要分為以下幾個級別。
第一級,就是總督和巡撫。
總督一般是管理兩省或者數省,負責民政軍政事務。
而巡撫只管理本省或者數府內部的事情。
雖然從名義上來看,總督比巡撫高半級,但是兩人並沒有嚴格的上下級關係。
這也是中央的制衡之策,為的就是防止封疆大吏做大。
總督和巡撫都是由皇帝任命,可直接上達天聽。
比如現在的兩廣總督,岑春煊,就負責廣東和廣西的一切要務,位高權重。
是清朝八位總督級封疆大吏之一。
歷史上,很多時候兩廣總督都會兼任廣東巡撫。
但也有例外,比如現任的廣東巡撫是張人駿,不是岑春煊兼任。
要到1905年之後,廣東巡撫就會被永久裁撤,由兩廣總督兼任。
巡撫下面,就是第二級:布政使、按察使、省學政。
布政使雖然名義上是地方行政長官,但是因為總督和巡撫的存在,在實踐中已經淪為了兩者的下級,職權受到嚴重侵蝕。
而且總督和巡撫還有權推薦布政使的人選,就更加劇了這種情況。
總督和巡撫都沒有直屬官,也就是他們沒有下設部門,只是一種差使。
而布政使有直屬官,下面根據政務的不同,還有細分的衙門,所以它是一種官職。
這是布政使和總督巡撫的最大區別。
按察使掌管司法刑獄,職能相對來說比較集中,以布政使為首。
至於最後一個省學政就比較有意思了。
其最高長官就稱為學政,全稱為提督學政或者督學使者,俗稱學臺。
在清朝,一省學政主要負責本省的科考和教育工作,管理地方官學。
本質上來說,學政和總督巡撫一樣,都是差使,沒有直屬官。
學政也是由朝廷直接派人擔任,其等級因個人身份不同而不同。
學政在古代是清水衙門,負責的事務沒有什麼物質收入,而且升遷也比較難。
所以一般情況下,新科進士不太願擔任學政。
因此,朝廷會把科舉考試中名次排在末尾,或者年紀較大的進士,分配去當學政。
這就是學政被稱為清貴身份的原因。
清是因為窮,幹一輩子也撈不到什麼油水。
貴則是學政名義上是第二級,但是和總督卻是平起平坐的。
總督、巡撫、布政使,沒有資格命令學政,涉及到教育事情,基本都是商量著來。
所以顯得學政很高貴。
這也很好理解,要是又窮又卑微,鬼才願意去當學政呢。
地方官的第三級,就是知府、知州等。
但是在第三級和第二級之間,實際還有各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