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752章(第2頁)

看到那刺目的離婚證三個字,林語歡心中顫了顫,走到宋致遠面前。
可是,宋父卻擋在她面前:“現在後悔已經沒用了,離我兒子遠點。”
林語歡道:“夫妻一場,我說一點道別的話,宋伯父也要這麼小氣?”
宋父怒道:“沒什麼好說了,他好了我自然會對他解釋一切,用不著你在這裡惺惺作態。”
林語歡點了點頭,看向沒有什麼意識的宋致遠,低低的道:“七年了,你們把我當成殺人犯七年,這份委屈應該能抵得上你為我受的傷,我不會再怨恨你,也不會再怪你,以後我們兩清了,不要再見。”
說完,她轉過身,快速的離開了現場。
宋致遠似乎意識到了什麼,向她伸出手去,但卻被宋父讓人拉著,送上了車。
車子飛速的從林語歡身邊駛離,陽光直射過來,像一把刀,將他們的世界切成了兩半。
林語歡捏著離婚證,在原地站了很久。
靜姐趕過來的時候,看到林語歡蒼白的臉,心疼壞了。
又一眼看到她手中的離婚證,驚得好久才說話,“你,真的離了?”
林語歡拉開車門,離離婚證遞到她面前,“離了,他父親走了點綠色通道,比想象中的簡單一點。”
靜姐有些擔憂,“你真的不後悔嗎,宋先生其實也不是那麼不堪,你對他還是有感情的。”
說不難受是假的,但林語歡沒有想過回頭,在她看來,再大的痛,也不過是一時的感受,好好活下去才是正理。
她低垂著眉眼,低低的道:“是,我還愛他,我也許今生都會愛他,可那又如何,對我來說,愛情不是必需品。”
“它太貴了,太遠了,我用不起,夠不著,它成了我的負擔,消磨我的意志,讓我過得生不如死,我乾脆就不要了,我不要了還不行嗎?”
說這話的時候,她全身顫抖起來,眼睛紅得不像話。
靜姐嘆了口氣,拍了拍她的肩膀,“想哭就哭吧,這裡沒人笑你。”
終於,林語歡趴在車臺上,身子顫抖得像風中的落葉。
不知過了多久,天色漸漸暗了下來,靜姐只得開車,回到了林語歡住的小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