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泓瀚 作品

第十五章 錯愛14(第3頁)

“你們不覺得這其中有什麼問題嗎?”凌風反問道。

“問題?什麼問題?調查的過程非常順利,沒有問題啊!”

“就是因為太順利了,這就是問題。”凌風說道,“你們想想看,假設沒有死者弟弟提供的線索,如果僅靠那輛被沈輝遺棄的摩托車這條線索,我們有沒有可能找到他呢?”

“當然可以,畢竟棄車地點離沈輝的租住地僅相隔兩條街,查到只是時間的問題。”

“哦!凌隊,我明白了,你難道認為摩托車的線索是故意留下的?”一名偵查員恍然大悟道。

“沒錯。”凌風點了點頭,說道,“尤其是當我們查到沈輝的租住處時,我記得他的鄰居曾說過,他曾在沈輝剛搬來的時候碰到過他,雖然沒有看清對方的樣貌,但是當時有打過招呼,是沈輝自己說出的名字。如果是普通人自我介紹,說出名字並不稀奇,但是以沈輝目前的處境來看,他很清楚我們正四處找他,那他有可能隨意向人透露自己的真實身份嗎?如果你們站在他的立場,你們會這麼做嗎?”

“聽凌隊你這麼一說,的確是有問題。如果我是一名殺人重犯,又知道警方一直在抓我,我一定希望越少人知道自己的真實身份越好,任何只要有可能暴露自己的行為都不會去做,更別說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身份了。”

“正是如此,這個問題我相信沈輝不可能不清楚,可是他卻偏偏主動向人說出了自己的真實姓名,這是問題之一。其次,沈輝非常清楚自己的處境,在這樣的情況下,按理來說他應該做好隨時逃走的打算才對,租房對他來說應該遠不如拿一張假身份證,然後住到一些不起眼的小旅館方便吧!就算他想來個‘大隱隱於市’,那麼他也應該會準備好行李,做好隨時逃跑的準備,但是所有的一切都恰恰相反,他不僅租房,還一次性就付了一年的房租,在入住後,他居然還把所有的衣服和日常用品都從行李箱裡搬了出來,在這樣的前提下,如果遇到突發情況,他根本來不及收拾,就像現在這樣,什麼都沒帶就逃走了,豈不是非常的狼狽?而最主要的一點,既然他把所有的衣物都放進了衣櫃,這就說明他做好了長時間居住的打算,可奇怪的是,在整間出租屋內並沒有發現清潔打掃過的痕跡,指紋也沒有一組和之前出租屋內留下的是相同的,甚至就連那兩組頭髮也只是在衣櫃裡的衣服上發現的。”

“這麼看來沈輝搬到那裡後,只是把行李搬出了行李箱,卻並沒有在裡面住過。”

“既然不住,那租了幹嘛,還付了一年房租。”

“也是,租了又不住,那又幹嘛要租。而且就算他身上帶了很多錢,但是離開的時候所有的衣物和日常生活用品都沒帶,那他的日常生活怎麼辦?難道全部換新的?”

“其實換新的也是有可能啊!以沈輝動不動就付一年的房租來看,他似乎並不缺錢。”

“可是我們一直都有追蹤他的銀行賬戶,但卻沒有發現他的賬戶在近期有存取款的情況。”

“或許在事發前他已經取了足夠的錢放在身上了呢?”

“就算是這樣,那麼為什麼他不像凌隊說的那樣去搞一張假的身份證,然後找個不起眼的小旅館躲藏,反而四處找出租房,然後報上真實資料,再交一年的房租那麼招搖,他現在給人的感覺就像是生怕別人不知道他是誰似的。”

對於凌風提出的疑問,偵查員們都非常認同,沈輝的反常行為的確值得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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