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貨大聯盟 作品

第六十六章 抓人(第3頁)

重要的,眼前這混蛋是衛國公府的公子,又拿著官家的手詔,所以他能帶著尚方寶劍這一點也不奇怪。

看裝飾和做工尚方寶劍無疑,難怪他如此囂張,南霸天慌忙跪下:“陛下萬歲!”

他一跪,衙役慌忙跟著下跪,再然後就是災民們跟著一起齊刷刷的跪下。

尚方在手,天下我有。

“將南霸天給我抓起來!”孫星雲嘚瑟的不行。

即便是你有尚方劍,也得有個罪名羅織才是。孫星雲大口一張就抓人,南霸天自然不服。

“下官所犯何罪,求小公爺給個答案!”南霸天大叫。

“嗯,罪名嘛,莫須有。給我拿下!”

這混蛋,把漢奸秦檜的千古名言給搬出來了。莫須有,還叫的這麼明目張膽。

“孫星雲枉加罪名給下官,下官無罪,下官無罪!”

孫星雲耍起了無賴:“陛下賜給我尚方寶劍,擁臨機專斷職權。既然臨機專斷嘛,我說你有罪你便有罪,有本事你就去京城告我!”

怕他?宰相他都敢惹,御史都敢揍的人,怕你個區區狗縣令。

反正有尚方寶劍在手,幾個狗腿子不管他三七二十一,將南霸天綁了個結實。

“各位鄉親,明日衙門布粥。本官在此立誓,只要我在一天牟縣,就絕不會讓你們餓肚子!”孫星雲在扇呼。

這是有效的,災民立刻爆發出歡呼聲。

先把民心給攥住,這是第一步。孫星雲做到了,至少贏得了災民的民心。

回到衙門,如何處理南霸天倒是個難題。不過這也難不倒孫星雲,無法處理就先關進大牢再說。

於是我們的南縣令被扒掉了官服,扔進大牢去了。

一個地方的縣令,你朝廷委派的名不正言不順的官員,就能隨便抓人了?

還真就可以,這個可是皇權時代。況且孫星雲的手裡,還有著尚方寶劍這樣的高級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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