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中的瞳神 作品

第92章 首次分歧

 尤其是血紅傭兵的駐地據點裡,最不缺的就是各種武器。
  傭兵們平時慣用的長劍、短矛、盾牌、弓箭、火槍,還有小刀、長棍之類各種各樣類型的武器,應有盡有。  雖然大部分都是些被用過了的二手貨,但求知教派的信徒們不嫌棄啊!  在信仰諾文成為職業者前,這些人就是下城區裡最普通的打工者,每月賺個十幾銀幣,去除掉生活必要的開銷,能攢下1、2銀幣的存款就算不錯了。  這兩天跟著大部隊打擊血牙幫的混混,靠著從他們的身上搜刮才勉強補貼了錢包,不至於花光存款去路上要飯。  至於這種正兒八經打造的武器,哪怕是放到下城區的黑市,最便宜的短刀也要賣個十幾枚銀幣;地精打造的火槍,或是矮人匠師鑄造的制式長劍,賣個幾十枚銀幣輕輕鬆鬆。  強攻瑰色莓果風情館的時候,戰鬥能如此順利,也是因為眾人臨時裝配了順手的武器,鳥槍換炮,有了更加趁手的裝備,戰鬥力自然得到了提升。  只不過,現在戰鬥結束,在有關這些武器的歸屬上,大家產生了分歧,甚至可以說是……爭吵!  原因很簡單。  武器的數量確實不少。  但目前卻做不到人手一把的程度;  更何況,種類不同,即使是相同類型的,質量也有好有壞。  比如埃文曾經用過的那把手斧,血紅傭兵頭目使用的砍刀,這兩把武器上都能看到矮人工匠鑄造時刻下的標識,是實打實的好東西,價值在絕對1枚金幣以上!  再比如,戰利品裡有兩把地精生產的火槍,很適合遊俠們使用,但現在有足足6位遊俠職業的信徒。  這種武器又該歸誰所有?  腦子裡只有一個莽字的布蘭登壓根沒多想,按著他曾經在酒館裡聽吟遊詩人講的話本小說裡的說法,第一個提出建議:  “我聽說,那些冒險者們在外面發現了寶物,都是按貢獻分配!”  “誰的貢獻大,誰就先挑選!”  當然,他的提議很快就被駁回了。  “不合適,不合適!”  “冒險者們一個隊伍才4、5個人,我們這裡算上沃倫小姐他們,有幾十號人呢!”  “貢獻怎麼算?沒法算!”  提供治療的牧師貢獻很大沒錯吧,沒有他們的援助,光靠這群普遍的1階的戰士們可扛不住有2階實力的血牙幫頭目,肯定會損失慘重的。  問題是,這次繳獲的戰利品裡,幾乎所有武器都是適合戰士、潛行者和遊俠三種職業路線信徒使用的。  法師需要的親和奧術能量的寶石,或者牧師需要的能更好地與輝光配合的神聖物品,這些東西壓根沒有。  讓牧師信徒先挑,他們能拿什麼?  總不能讓他們選了價值最高的武器,然後拿去賣錢吧?  大家心裡都清楚,求知教派現在確實是一窮二白的狀態,不像那些家大業大的教會或是傭兵團之類的,不差這仨瓜倆棗。  現在正是急需用這些東西提升實力的時候。  讓武器分配到合適的人手上,才能有助於接下來嘗試去對付血色輪盤地下賭場。  直接拿去賣錢,太過浪費。  因此,有人提議的拿去賣掉換錢,跟分現金戰利品一樣平均分配的模式也被否決了。  米蘭達也提供了類似聖教軍模式的建議:  “輝光神教裡,執行任務時的繳獲都會上交給教會,後續主教會指派專人來決定將獎勵分配給誰。”  不過,這條建議最後也被大家否定了。  因為求知教派發展到現在,教派的人數擴張到以千為單位,可以說下城區有最少10%的人都成為了諾文的淺信徒。  參與這次活動的職業者有50多人,還有許多天賦差一些依然在努力成為1階職業者的,以及不打算走修行道路,單純信仰了諾文,藉助知識點數給自己生活提供便利的人。  但一直沒有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教會”或“聖堂”之類的地方。  這點不像其他神明的教會。  哪怕是信徒數量不多、神職能力不算強大的外神,往往也會有個小教堂之類的地方,用來讓教會的人員給信徒們組織入教儀式,或者降下賜福之類。  有了教會的組織,就意味著有了等級架構的分化。  主教和普通信徒之間存在“階級”的差距。  求知教派則不同。  諾文的信徒們一直維持著平等的狀態。  每個人都能平等地向神明祈禱,並一視同仁地得到回應。  培特和蓋爾是邊境貴族出身來格林港留學的人,如果在他們家鄉的話,算是“血脈高貴”的人上人;  布蘭登和蕾娜是格林港下城區靠勞動維持生計的普通人;  但大家在教派中的身份是一樣的,都是“求知之神”也就是諾文的信徒,不會因出身或其他原因而產生差距。  行動時聽培特的安排和指揮,並非因為他的貴族身份更加高貴,而是相比起來他確實……更有腦子一些。  擅長分析戰鬥場面的情況,指揮剛好可以讓他發揮這份長處。  倘若大家有更

好的思路,那自然也就不需要再聽從培特的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