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1章 見一面(第2頁)

 法律問題,其實回公司之後問胡明德最清楚明白了。但是林煜也說不清是為什麼,就是想現在就問。

 “具體的結果,得等到我們把案件移交到法院之後,才會進行審理判決。不過,這個女孩子很不配合,至今不肯認錯,按照她這樣的態度,雖然她是未成年,而且有被教唆的情節,但還是有可能從重,判到無期。”

 拒不認錯,而不是拒不認罪。

 拒不認罪的意思,是說兇手不肯承認人是被她殺的。而拒不認錯,說明這女孩子的態度是:人是我殺的,但我就是要殺他,我不覺得殺他有錯。

 從卷宗裡,林煜看到,這個女孩子是在受害人家小區的地下車庫行兇的,整個過程被監控拍得一清二楚,所以就算她不認罪,也絲毫不影響對她犯罪事實的判定。

 反倒是她毫無悔過情節的這種態度,會加重對她的量刑。

 林煜又問:“你們沒告訴她,那個大粉是假的嗎?”

 刑警隊長輕嘆了一口氣,說道:“這怎麼可能不告訴她呢?她聽到這個之後,只是說,你沒被受害人針對是好事。但是如果受害人真的針對了你,她還是會殺他。”

 這段話的人稱有點混亂,林煜捋了一下,最終也嘆出一口氣。

 送到停車場了,見林煜的表情有些凝重,刑警隊長故意說了句玩笑話:“吶,我就送到這裡了。我這個工作性質,就不和你說再見了,希望咱們再也別見。”

 林煜又伸出手來和他握了一握,也笑著答道:“好,希望咱們以後別見面了。另外,也希望你們以後少些工作內容。”

 就是互相道別的這會兒功夫,又有一件事情發生了轉折。

 兩人握著的手還沒有鬆開,刑警隊長的手機就響了起來。他說了聲抱歉,轉身接起了電話。

 道別還沒有徹底完成,這個時候就上車走的話有那麼一點點不禮貌,所以林煜就在原地等了一會兒。

 刑警隊長接完電話,看到林煜還在原地,臉上閃過猶豫之色,似乎有什麼話想說,但他還是向林煜揮了揮手,表示告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