瀟瀟瀟 作品

第176章 林煜的第二個代言(第3頁)

落座之後,寧致遠首先介紹了選擇林煜成為代言人的主要原因——林煜本身就是辰興的車主,而且根據車輛後臺數據顯示,林煜經常使用辰興的輔助駕駛系統。

辰興自身就是一座高峰,即使沒有代言人,品牌的熱度也不低。

簽約一個代言人,本來就只是錦上添花的事情。所以辰興首選的就是真實的車主。

否則,今兒和你簽約,明兒你就被拍到上了一輛庫裡南,這是找人代言呢,還是找人打自己臉呢?

但這個理由吧,依舊不太充分啊。辰興造車的歷史雖然不長,但這個公司早三十年就是通信行業的巨頭了,這麼多年就沒用過代言人。

僅僅因為林煜是車主這個理由,就打破了辰興幾十年的傳統,轉折有點生硬啊。

要合作,就得開誠佈公,林煜直接把自己的疑慮給說了出來。

寧致遠笑著解釋:“當然了,也有其他原因。我們董事長非常喜歡您...演的戲。今年過年的時候,還給全體員工發了《十三棍僧》的觀影券。”

好嘛,合著辰興一家公司,就給《十三棍僧》貢獻了上千萬的票房啊。

然而,就算加上這個原因,可信度也只是提高了一丟丟。辰興突發奇想找林煜代言的這件事,依舊透著一股不真實感。

但是,寧致遠甚至提出了可以在三千萬的基礎上加價的條件,並且,胡明德也檢查了代言合同,沒有絲毫問題。

最終,林煜還是簽了,每年的代言費確定為三千六百萬。他不缺錢,但天上掉錢,他還是願意彎腰撿一下的。

簽完合同,洪燕秋送林煜和胡明德出門,寧致遠則是打開了隔壁那間名為養心殿的會議室的門。

寧致遠恭敬地把一沓合同交給坐在主位上的老者,道:“董事長,事情辦好了,這是合同,您過目!”

——

放心,池田二郎肯定要收拾,而且收拾他的手段和這個代言也有關係。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