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2449章
且這個承擔路費和食宿以及乘坐蒸汽機商船更是讓他們疑惑。
自隋唐科舉制度成型後,舉人的路費都是自己籌辦。
到了安史之亂後,因為種種原因,南方地區才開始對舉人的路費採取了資助的策略,但也僅僅是當地官府的自發行為,並不是朝廷統一的策略。
到了宋朝的時候,舉人的路費來源就多了,諸如富商官神購買莊田,稱之為貢士莊,以其收取的田賦給舉人們發放路費。
說白了,就是當地的富商士紳對舉人的投資,萬一這個舉人中了進士,那有了資助這份情意在,只要人家稍微給點方便,那就賺大了。
若是沒中也沒多大關係,大不了一年就是二三十兩銀子而已,對富商而言,都是小錢。
除此之外,朝廷還發放公卷,用於沿途免費住宿驛站和使用交通工具的憑證,但依舊是偏遠地區的舉人才有。
到了大明一朝,洪武三年朝廷公佈的《科舉詔》規定,舉人的路費由朝廷撥給,但卻是以廩給、腳力的實物和人力形式,不是直接給銀兩。
更重要的是這一條只針對新科舉人,參加過一次會試的舉人是不享受這種優待的。
到了成化年間,發生了一件事情,讓朝廷更改了這一定製。
廣東南海縣有一名叫張詡的舉人,中舉後十年都沒有參加會試,自稱‘保重不輕應試’,大意就是說去參加會試前我要先保重身體,否則很可能沒到北京城就死在路上了。
此事在當地廣為流傳,恰巧被當時的巡撫朱英得知,一番詢問之後才知道是沒有路費,朱英便給張詡十二兩銀子當作路費,他才得以參加會試。
果然在成化二十年中了進士,最後官至通政司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