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2108章(第2頁)
說起來這事兒朝廷也是有責任的,嘉靖四十年,木邦及孟密宣慰司擊破緬甸宣慰司殺宣慰莽紀歲,當時的莽紀歲之子莽體瑞上訴朝廷,朝廷官員置之不理。
幾年後莽體瑞起兵收復舊地,併吞並底兀剌宣慰司和大古喇宣慰司。
因為當年朝廷坐視不理,莽體瑞懷恨在心,四處征戰,在萬曆三年吞併木邦宣慰司、蠻莫安撫司,
而後的萬曆四年、五年、七年……一直到三十年,大明和緬甸打了五十多年,當時努爾哈刺已經起兵且已經成規模,朝廷忙於應付遼東,只能承認了東籲王朝的存在。
恕臣直言,若非與緬甸打了五十多年,朝廷也不至於在遼東的應付上捉襟見肘,
所以建奴在之後的壯大以及大明在遼東戰死的數萬將士,緬甸要負相當大的一部分責任。”
聽到這裡,崇禎很是無語。
朝廷想讓緬甸諸多勢力自相殘殺,以削弱自身實力,然後能更好的掌控。
誰知道冒出來個小心眼的首領之子,一統周邊,開始復仇。
建奴的努爾哈赤也是打著復仇的名義起兵,這兩者有相似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