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186章(第3頁)
說到這裡,群臣就明白了皇帝為啥要提復社了,他們不就是為治理貪汙之事諫言嘛。
崇禎的這個提議就跟後世的學校裡相反,課堂上一名學生主動和另一名學生說話,老師大多是是懲罰主動說話的學生,而不是被動回應的學生。
處罰了主動說話的學生,只能管臨時,過後他依舊會說話。
但如果處罰被動回應的學生,以後即便是其他學生主動找人說話,其他人也不會答應。
或許有人說這不合理,因為我只是被動回應,可你若是兩耳不聞窗外事,就是不搭理他,老師也就不會處罰了。
現在他要反其道行之。
現在的大明律只是處罰貪汙的官員,對行賄的人沒什麼處罰。
不待他們細想,崇禎看向刑部尚書喬允升:“喬愛卿,你們刑部和錦衣衛溝通一下,著手修訂大明律,尤其是針對行賄的人加以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