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110章(第2頁)
周廷儒指著小箱子,看著兩位尚書:“兩位大人,隨便打開一個箱子看看吧!”
在驚疑和不安中,兩人分別打開了一個箱子,拿起裡面的紙張慢慢的收回眼前,只是瞟了一眼後,瞬間臉色大變,然後快速的翻閱著。
“蘇州府長洲縣知縣樊茂安,天啟六年,因外地客商狀告,為平息爭論,送白銀千兩;
天啟七年,年歲送上等羊脂白玉玉器三枚,金簪三根、金鐲三枚,價值四百百十兩白銀……”
看完一份後,又從箱子中拿出另一份快速的翻閱著,臉上神色也快速的變換著,驚疑、忐忑、震驚、陰沉、驚恐……
“兩位大人,這個理由足夠嗎?”
“本府還告訴二位,不止是蘇州城,蘇州府下的各州縣估計這會兒應該也差不多同樣處理!”
面對周廷儒的詢問,兩人沉默了,拿著紙張的手都在抖著。
這一疊疊的紙張上都記載著官員們的受賄的記錄,後面還有舉報人的簽字、手印等等。
按照大明律法,誣告輕則杖刑一百,重則抄家流放,更何況是誣告這麼多的官員,給富商們一百個膽子,都不敢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