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432章(第2頁)
就例如這個取水車,工業研究院無法大量生產,但可以授權給各省的一些做木工的家族或商號,
研究院提供技術支持,他們負責製作和銷售,每銷售一臺就給一臺的錢,
或者這個商號一次性支付一大筆,買斷這個技術在本省州府縣的製作和銷售權,獨家銷售,
別人銷售了,那就是違法了,由朝廷出面,違法的人要麼賠錢要麼坐牢。
當然了,朝廷作為中立和執法方,可以從專利費中收取一定的份額,作為報酬!”
嘶……
眾人都是聰明的人,聽著皇帝這麼說,紛紛倒吸了一口涼氣,眼中滿是驚喜。
以取水車為例,大明一百多個府,一個府一個商號支付一千兩的專利費,那就是十萬兩白銀。
十萬兩對整個工業研究院不算什麼,但對個人就是一筆鉅款,終生無憂了,有這種刺激,工匠們會不會搞研究?
我研究出來了新的技術,對手沒有,哪怕支付錢也不給你用,你是不是要自己研發?不研發你就只能被我打下去。
這就形成了競爭,只要有競爭,那就能繼續研發。
不待他們思索完,崇禎繼續道:“為了刺激工匠們不斷的研究,可以設置專利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