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3章(第2頁)

 更重要的是,一旦徹底執行之後,西安、鳳翔兩府的百姓都有自己的土地了,

 那地主、士紳、富商手中的土地就沒有佃戶會去種了。

 給地主當佃戶,要給地主交租,良心好些的地主交個兩成,良心壞點的直接就是四成、五成。

 辛辛苦苦一大年,地主不勞而獲的分走五成,自己卻是隻能頓頓喝粥,食不果腹,擱誰誰沒怨氣。

 但有地就是大爺,有氣也得忍著。

 買朝廷的是有利息還要交稅,但幾十年後就是自己的了,如果只是田賦,那也沒多少,而且自己的地總歸是細心一些,有幹勁一些了。

 兩者相比自然是選擇買朝廷的地更為划算。

 如此之下,地主士紳富商手中的地就沒有人種了,沒人種就沒有收成,還要交田賦。

 如果有個幾百畝地,一年的田賦都不是個小數目。

 要麼你自己種,可他們會自己種嗎?

 要麼低租給農戶種,可這種百姓敢嗎?誰知道收成的時候,會不會加租?

 要麼賣給朝廷,而且還只能低價賣,賣給別人,別人也沒人種。

 朝廷接手後,再轉手賣給百姓,賺個差價,還能讓百姓受惠,良性循環,地主的地最終只能到了百姓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