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403章(第2頁)
更重要的是,一旦徹底執行之後,西安、鳳翔兩府的百姓都有自己的土地了,
那地主、士紳、富商手中的土地就沒有佃戶會去種了。
給地主當佃戶,要給地主交租,良心好些的地主交個兩成,良心壞點的直接就是四成、五成。
辛辛苦苦一大年,地主不勞而獲的分走五成,自己卻是隻能頓頓喝粥,食不果腹,擱誰誰沒怨氣。
但有地就是大爺,有氣也得忍著。
買朝廷的是有利息還要交稅,但幾十年後就是自己的了,如果只是田賦,那也沒多少,而且自己的地總歸是細心一些,有幹勁一些了。
兩者相比自然是選擇買朝廷的地更為划算。
如此之下,地主士紳富商手中的地就沒有人種了,沒人種就沒有收成,還要交田賦。
如果有個幾百畝地,一年的田賦都不是個小數目。
要麼你自己種,可他們會自己種嗎?
要麼低租給農戶種,可這種百姓敢嗎?誰知道收成的時候,會不會加租?
要麼賣給朝廷,而且還只能低價賣,賣給別人,別人也沒人種。
朝廷接手後,再轉手賣給百姓,賺個差價,還能讓百姓受惠,良性循環,地主的地最終只能到了百姓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