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81章(第3頁)
首座上一名老者滿臉的愁容,下面坐著的人也都是臉色嚴肅。
地契在袁可立手上,他們就沒有理由證明那是他們的,他們去找袁可立說這個地契是他們的?那不是自投羅網嗎?
逃稅,大明律有規定,重打五十到一百棍,外加罰款,罰款金額是逃稅的一半。
重打五十棍,他們可能直接就被打死了。
即便打不死,這麼多年逃的稅,估計能將他們家裡的銀子給罰沒了。
“我倒是有個主意,如果袁可立找我們,我們就主動承認錯誤,掛在秦王府多少土地我們不要了,然後再……”
“你瘋了嗎?”
一人怒喝了一聲:“代持的土地佔了近一半,都拿出去了,我們拿什麼收租子?”
“急什麼?”
剛開始說話那人瞪了反駁的人一眼:“現在陝西大災,百姓食不果腹,只要有銀子和糧食,就有大把的土地,現在只是短暫的失去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