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3143章

 半個小時後。 

 一輛車子開進服務區,接上陶宣玉返回省城。 

 陶宣玉回到省城後,便住進了醫院。 

 全身檢查後,醫生給出的診斷是顱底受傷,中度腦震盪,聽力不可逆受損。 

 陶家人申請了法醫鑑定,鑑定結果為輕傷。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毆打致人輕傷,屬於刑事犯罪,一般會按照故意傷害罪論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受害者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施暴者賠償諸如醫療費,營養費,交通費,護理費…… 

 薛玉康很清楚,自己外甥女受傷越厲害,趙軍的罪過便越大,引到秦東旭身上的火也就越大! 

 只是……這個鑑定結果顯然非常離譜。 

 其實陶宣玉除了腮幫子腫了,其他什麼事情都沒有! 

 但有時候,真相併不重要,重要的是,怎麼做才能讓領導高興。 

 再說那兩名警察。 

 車子出了服務區後,坐在副駕位的師傅便道:“減速,不用開的這麼快,爭命一樣。” 

 正開車的徒弟道:“師傅,不快點,我們就追不上了。” 

 師傅瞪了徒弟一眼,道:“你還真想追上秦東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