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746章(第2頁)

 原因是三年前,平三金結婚的時候,出不起彩禮錢,便跑到表哥李新發的門上借錢。

 李新發二話不說,平三金要三萬,他就給了三萬。

 可是結婚兩年過去,平三金卻隻字不提還錢的事情。

 李新發實在忍不住,便在第三年的時候,提了幾次。

 但是他每次提起這事情,平三金的回答都是:“咱表兄弟這麼多年,你還不知道我嗎?你的錢我一分不會少!”

 “哎呀,表哥,不就三萬塊錢嗎?你好意思天天跟在我屁股後面要啊?好像我欠你一座金山銀山一樣。”

 “表哥,錢長還是人長?難道我們兄弟之間的感情,還不如三萬塊錢嗎?”

 李新發見平三金根本沒打算還錢,自己每次提這事都白白惹一肚子氣,後來索性也不提這事情了,也不想再和平三金有任何的交往。

 那三萬塊錢就當買了教訓,認清了平三金。

 可是他最終架不住領導的勸說,還擔心如果不聽領導安排,自己晉升四級主任科員的事情會泡湯。

 所以,最終還是硬著頭皮去找平三金。

 讓他無論如何想不到的是,平三金竟然明確告訴他,他可以和園區管委會簽約,但是李新發以後不能和他要那三萬塊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