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2029章(第2頁)
但趙大律師就不一樣了。
作為私權利的代表,律師的職責是在法律框架範圍內,最大限度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千萬不要以為律師代表著正義,人家就是為當事人服務的,與正義無關。
而這正是普羅大眾所關注的點。
有了律師的參與,老百姓在遭遇官司的時候,自身利益才更有可能得到保障。而趙大律師素以仗義執言,敢揭黑幕而聞名於世,其精彩辯護,多次為處於社會最底層的老百姓贏得了利益。從這個角度上說,他的被捕,真比陳思遠和大公子被抓更具社會影響力。
用很多人的話說,如果沒有趙律師這樣的人,假如有一天,你站在了被告席上,誰來為你遭遇的不公發聲呢!
“蔣宏這麼做,確實有點莽撞。”林海沉吟著道。
“豈止是莽撞,簡直就是愚蠢,隨便編織個罪名,就敢抓著名律師,到了法庭上,撫川公安局的臉就得被人家踩在腳底下摩擦。”李光旭恨恨的道:“所以啊,這件事就交給你了,務必想辦法勸服他,趕緊把人放了,只要在24小時之內,一切就都好解釋。”
林海苦笑著道:“我可沒把握啊,蔣局那脾氣,連您都拿他沒辦法,就更不可能給我面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