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971章(第2頁)
“你自己就是來殺倉的,還想著罰別人的款?這不是賊喊捉賊嘛!”賀遠沒好氣的說道。
二肥卻理直氣壯:“那他媽的是兩回事,我是我,他是他,老子能打,別人不能打,再說,罰了錢也不上繳,有你一份。”
聽說有自己一份,賀遠頓時來了精神。
打開手電筒,用隨身攜帶的指南針重新校準了下方向,又很認真的問:“能罰多少?”
二肥笑著道:“還記得剛剛那腳印嗎,這大雪天能進山打獵的主兒,都是有錢的,沒準還僱了當地的嚮導,這要是逮住了,至少三年打底兒,走吧,聽我的沒錯,今天晚上算是摟著了,弄個三萬五萬的不成問題,保你們過個肥年。”
“這麼多啊?”幾個人聽罷,都有點摩拳擦掌了。
“廢話,老子大半夜的巡山護林,還不得拿點辛苦費啊,逮住之後,別廢話,先打個半死再說。不拿錢,就地挖個雪窩子給他埋了。”二肥說著,從皮襖的口袋裡變戲法似的掏出個紅袖標,戴在了右胳膊上,袖標上護林巡視員的字眼,在手電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輝。
“我靠,你隨身還帶著這玩意?”賀遠驚訝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