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084章

 一般來說,市政府的文件都是在市長辦公會上形成決議之後,由市長或者主管副市長審閱後簽發的,而這份文件的最終定稿,肯定是李慧親自執筆的。 

 文件的每個字,幾乎都是為林海量身定製的。 

 比如,面積不超過150公頃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只要是已經在市國土局登記掛牌的,縣(區)政府原則上可以自行審批。 

 軋鋼廠土地面積大概在100公頃左右。而兩年前,該地塊便在市國土局掛牌拍賣過,只是一直無人問津。 

 再比如,文件中特意提到,破產企業(非全民所有制)的土地,可以由產權單位和投資方協商轉讓價格,無需通過拍賣形式,美其名曰,簡化流程,節約社會成本。 

 軋鋼廠是曙光的區屬企業,企業性質為集體所有制,按照文件的規定,軋鋼廠土地轉讓,區政府與萬潤置業可以自行商議轉讓費用。 

 凡此種種,還有很多。 

 看罷文件,林海提起筆來,在閱文單簽上了自己的名字,並批示傳閱。 

 剛把手中的筆放下,辦公桌上的電話就響了。 

 他接起來,說了聲喂,聽筒裡傳來了董旺林的聲音。 

 “林區長您好,我是董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