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988章(第2頁)

 這確實很難反駁。 

 事實上,關於垃圾焚燒發電對環境造成的危害,主要集中在大氣汙染和水汙染以及重金屬汙染幾個方面,而所有這些,國家都有著非常完善的強制執行標準,如果完全按照國家標準執行,風險確實完全可控。 

 這些都是有大量數據做理論支撐的。 

 但理論和現實之間,永遠是存在差異的。 

 是否可以真正實現風險可控,取決於企業是否能嚴格按照流程規範操作,更依賴於有關部門的嚴格監管,而誰都清楚,在現實生活中,上述兩項內容是很難被百分之百的執行的。 

 即便上述兩項內容可以被嚴格執行,垃圾焚燒發電廠對農作物是否存在不良影響,目前也無法確定。因為,這項研究是需要投入大量資金,而且不能僅僅在一個地區,是要在所有垃圾焚燒發電的周邊都進行取樣調查,最後才能產生一個科學的結論,而這項工作,至今無人完成。 

 李慧並沒有停下來的意思,她繼續說道:“讓政府為一個毫無根據的要求買單是不現實的,或許有人會問,那北京上海兩地,為什麼都做了相應的賠償呢?關於這個問題,我沒做過調查瞭解,所以暫時無法回答,我能做的就是依法管理城市,對大家而言,你們行使的是私權利,所以,法無禁止皆可為,而我是代表政府行使公權力的,公權力的準則是法無授權不可為!建設垃圾焚燒發電廠,是經過市人大討論批准的,旨在提升城市整體形象和管理水平,是法律授權的,所以,我希望廣大居民朋友們多多理解和支持,不要做無理取鬧的事情。同時,東遼的財政困難,政府手中的每一分錢,都是納稅者的血汗,我不會揮霍納稅人的血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