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44章(第2頁)

 新任書記的這些特點,林海是有所領教的,聽罷並不以為奇,只是連連點頭。 

 老劉又接著道:“提出以林業為突破口的戰略構想之後,第一個具體措施立刻就跟上了。” 

 “什麼措施?” 

 “將四家國營林場合併為一,成立黃嶺縣林業總公司。實行事業單位企業管理,除了自收自支之外,每年還要上繳利潤。這還不算,同時提出,對全縣的林業資源進行統一管理和開發,一年之內見項目,兩年之內見成效,三年之內見利潤。” 

 林海默默的聽著,事實上,楊書記的這套打法,倒是與他的構想很對路數,只不過,要實現這些,有個非常重要的前提條件-----錢。 

 黃嶺的財政狀況,用一句歇後語來形容是再恰當不過了。 

 羅鍋上山,錢(前)緊! 

 林場屬於差額財政撥款單位,如果實行事業單位企業管理的模式,那就意味著連人員工資都要自行解決了,這顯然是不太現實的。在他看來,楊書記的這招與其說是大刀闊斧的改革,其實更像是要急於甩包袱。 

 “這能行嗎?林場拿什麼自收自支啊!”林海沉吟著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