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十一 作品

第一卷 第533章 先祖的規矩(第2頁)

  
  三省六部的主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從彼此的眼中看到了懊惱。當初若不是因為斟酌著用詞,讓藍御史搶了先,也不至於到現在,連個發言的機會都沒有了。
  
  底下的大臣已經表達了自己的觀點,唐國公和三省六部的主官也起身去到了他們前面,一齊跪下道:“臣等懇請陛下將所捉拿的曾家餘孽悉數問斬,以儆效尤,併發下海捕文書到各大城池,繼續搜捕曾家餘孽。”
  
  容家的先祖曾經定下過這麼一個規矩。
  
  為了防止皇族成員,包括皇帝,腦袋一抽突然做出一些什麼不正常的舉動,傷害到魔族百姓的利益,只要在京都的所有官員一致反對的事情,皇族成員將不得不顧反對,繼續施行。
  
  每個官員都有各自的想法,除非涉及到生死或者最基本的權益,否則是很難形成統一的意見的。所以,當所有在京都的官員都統一起來對抗皇族的決定時,證明這件事確實危害到了百姓的利益,自然也就不該繼續施行了。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在上面這個規定的前提下,如果有三分之一及以上在京都的皇族成員贊成大臣的意見,那麼將會按照官員這邊的提議來施行。
  
  如此,也不用擔心有人利用之前的規矩來造反。
  
  畢竟,如果造反的人不是皇族,那麼皇族為了自己的利益,是不可能同意外姓人稱帝的。而若是皇族自己的人造反,想當皇帝的多了去了,三分之一及以上的皇族持統一意見,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對於這次該怎麼處理捉拿到的曾家餘孽,難得群臣意見如此一致,那麼多年來第一次用到了先祖定下的規矩。
  
  所以,皇上和逍遙王要是想放過曾麗莎和曾苗他們,是不可能了的。
  
  至於是要把他們流放還是問斬,緊接著就要看白錦瑟的了。
  
  容麟當年在當太子的時候,除了容麒這個有求於他並且不得不把他留下來的皇兄之外,對其他兄弟都非常不友好。
  
  於是,等容麟登上帝位之後,能留在京都的皇族,就只有他本人、皇后曾麗莎和逍遙王容麒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