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在哥譚,最好別惹兩種人
夜幕將近,華光初醒,獅頭造型的羅馬賭場也緩緩張開了血盆大口。
各色賓客出入,香肩美臀、款款紳士,望著那些在燈光中閃耀的首飾名錶,站得腰痠背痛的秦威想起了一句歌詞。
那年十八母校舞會,站著如嘍囉。
只不過他現在不是像嘍囉,他就是。
“威,放輕鬆一點!咱們又不是來站崗的。”
奧斯瓦爾德不知從哪拿了兩杯香檳,遞了一杯給秦威。
他的快樂真的很簡單,只要身旁路過一位美婦,就能興奮地挑起眉頭。
“別看這些人穿得昂貴就理所當然認為我們要服侍他們,其實大家乾的勾當都差不多,甚至這些傢伙手裡的鮮血可能比我們還多。”
奧斯瓦爾德舔了一口香檳。
“糾正一下,是比‘我’多,畢竟你可是個如耶穌般的大好人啊!”
“必要時我會殺人。”秦威有些不滿對方揶揄的語氣,反駁道。
“必要的時候?你根本不知道什麼是必要的時候。”奧斯瓦爾德展眉一笑,“眾所周知,哥譚有兩類人最好不要惹,可如果你一定要惹的話,那就要抱著殺死他的決心。”
“第一類就是醉漢。”
秦威對此深有感觸。
他的父親就是個酒鬼,每次只要喝點逼酒就他媽下手不知輕重,小時候打不過父親只能忍耐,直到十七歲那次忍無可忍飛起一腳把糟老頭子踹進了icu躺了一個星期,這狗東西才知道“收斂”二字怎麼寫。
聽了秦威的故事,奧斯瓦爾德笑得前仰後合。
“某種意義上來說,你可比我兇悍多了!如果再給我人生重來一次的機會,我一定效仿你給那混蛋兩腳。”
“所以呢,最好不要惹的第二類人?”秦威不想再談論父親,主動岔開話題。
誰知說到這奧斯瓦爾德的臉陰沉了下來,仰著脖子灌了一大口酒,又狠狠抹了一把唇角。
“準確來說是一個人,紅頭罩幫的前任首領。他是個正兒八經的瘋子,明知被羅馬人通緝還敢喬裝打扮隻身潛入法爾科內先生的住宅。”
“他沒死嗎?”
“他的身上纏滿了遙控炸彈,又控制了法爾科內先生,根本沒人敢動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