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mibias 作品

第四章:在哥譚,最好別惹兩種人

 夜幕將近,華光初醒,獅頭造型的羅馬賭場也緩緩張開了血盆大口。

 各色賓客出入,香肩美臀、款款紳士,望著那些在燈光中閃耀的首飾名錶,站得腰痠背痛的秦威想起了一句歌詞。

 那年十八母校舞會,站著如嘍囉。

 只不過他現在不是像嘍囉,他就是。

 “威,放輕鬆一點!咱們又不是來站崗的。”

 奧斯瓦爾德不知從哪拿了兩杯香檳,遞了一杯給秦威。

 他的快樂真的很簡單,只要身旁路過一位美婦,就能興奮地挑起眉頭。

 “別看這些人穿得昂貴就理所當然認為我們要服侍他們,其實大家乾的勾當都差不多,甚至這些傢伙手裡的鮮血可能比我們還多。”

 奧斯瓦爾德舔了一口香檳。

 “糾正一下,是比‘我’多,畢竟你可是個如耶穌般的大好人啊!”

 “必要時我會殺人。”秦威有些不滿對方揶揄的語氣,反駁道。

 “必要的時候?你根本不知道什麼是必要的時候。”奧斯瓦爾德展眉一笑,“眾所周知,哥譚有兩類人最好不要惹,可如果你一定要惹的話,那就要抱著殺死他的決心。”

 “第一類就是醉漢。”

 秦威對此深有感觸。

 他的父親就是個酒鬼,每次只要喝點逼酒就他媽下手不知輕重,小時候打不過父親只能忍耐,直到十七歲那次忍無可忍飛起一腳把糟老頭子踹進了icu躺了一個星期,這狗東西才知道“收斂”二字怎麼寫。

 聽了秦威的故事,奧斯瓦爾德笑得前仰後合。

 “某種意義上來說,你可比我兇悍多了!如果再給我人生重來一次的機會,我一定效仿你給那混蛋兩腳。”

 “所以呢,最好不要惹的第二類人?”秦威不想再談論父親,主動岔開話題。

 誰知說到這奧斯瓦爾德的臉陰沉了下來,仰著脖子灌了一大口酒,又狠狠抹了一把唇角。

 “準確來說是一個人,紅頭罩幫的前任首領。他是個正兒八經的瘋子,明知被羅馬人通緝還敢喬裝打扮隻身潛入法爾科內先生的住宅。”

 “他沒死嗎?”

 “他的身上纏滿了遙控炸彈,又控制了法爾科內先生,根本沒人敢動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