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3章(第2頁)

這是法律賦予他的權利。

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誰也沒有辦法將他剝奪走。

“先生,沈太的病歷本都已經在這裡,還有醫院出示的精神鑑定證明,被害妄想症鑑定證明,以及抑鬱症病史。”

“這些都足夠證明她現在是無行為能力的人,需要監護人。”

“您作為沈太的監護人,對沈太進行必要的看護,是在法律允許範圍內的。”

律師所說的這些話。

沈知書心裡早就有了個數,每個月都會有專門的醫生上門給她做檢查。

不管是身體,還是精神狀態。

沈知書像那個放風箏的人,他不會真的把她逼到絕境去,總是會故意給她留一點希望,讓她看到那點可能。

就像那顆吊在眼前但是又彷彿永遠都吃不到的蘋果。

沈知書淡淡嗯了手,修長漂亮的手指壓在文件上。

他似乎等不到後天。

明天就想把人接回來了。

從把她帶到港城來之後,他們就沒有分開過這麼久。

沈知書又想到港城的警司環境也不是那麼好,即便他們重新給她安排了住處,預算有限,也不會是多好的地方。